咸宁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林业局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号)编制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根据《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取得长足成效。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了市林业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局领导信息调整;包括《2021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关于推动竹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咸宁市林长会议制度》等政策信息;部门决算、预算、财政专项资金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信息;市林业局权责清单、决策预公开;干部任免、职称等人事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开设线上和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组织专人负责,规范依申请回复程序,所有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均由相关科室认真研阅拟定,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截 止目前,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组织专人负责。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明确了3位同志为局信息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科室都明确了一位科室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落实了林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印发了《咸宁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咸宁市林业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和运维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规范咸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细化平台分类、统计和查询功能,新增“2021年全国两会”、“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3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市委网信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季度测评,我局根据测评结果积极开展自查整改,有力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在4次季度测评中均获得合格评级,全年未收到政务公开投诉和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公开政务信息450条,其中动态要闻351条,公开政策法规27条,人事信息6条,财务信息23条,政府采购信息8条,决策公开6条,建议提案11条,其他信息18

2021年,我局无规章印发,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无废止件;处理行政许可6件,无行政处罚件和行政强制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予以公开件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信息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限。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征求意见稿未发布起草说明;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三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公开全部意见征集稿和起草说明;二是采取图文、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积极引导科室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四是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和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能力。

(三)本年度存在问题。一是双随机—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发布与栏目不匹配;三是网站存在一些错敏字。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公开抽查计划、抽查结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加强政务信息分类发布;三是加强信息审核,避免出现错敏字或意识形态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1件,其中人大建议13(主办3件、会办10)、政协提案18(主办6件、会办12)。通过咸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所有建议提案均公开了答复全文。

(三)专题专栏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新增专栏3个,共有专栏11个,累计发布信息42条。

(四)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积极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开展征集《咸宁市古桂保护条例》(草 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广泛收集民意,为政策谋划和政务服务优化提供支撑。2021年开展意见征集4次、在线调查2次,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2021年,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12345”共受理服务单2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三是深化年度重点任务政务公开。积极做好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建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市林业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建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公开全市疫情防控政策、防疫服务、疫苗接种等信息,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四是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依据政策文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权力清单。正确使用26个答复文书模板,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五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局要求,取消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市级审查意见(审核转报)、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审核转报)事项。根据推进“放管服”改革、扩权赋能强县改革要求,按照“能放尽放、应接尽接”的原则,编制了下放事项权 利清单,将我局所有32项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县级林业部门,实现市县同权优化和调减了我局办理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所需材料,编制了硬减材料清单。

(五)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积极推进农高区笋用林示范性项目、竹产业发展、中国桂花城建设、幕阜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示范PPP项目等重大项目进展及时公开

咸宁市林业局

2022113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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