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管执法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措施,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领域的各类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委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进一步完善了市城管执法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等基本情况简介。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我委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时间内回复办结,并依法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不断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并在5月,将原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公众号注销,结合“随手拍”功能重新注册“咸宁指尖上的城管”公众号,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今年来,我委通过网站、咸宁指尖上的城管”微信公众号编发发布信息近600余条。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出《湖北咸宁“随手拍”上线试运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中国建设报刊登《湖北咸宁打造“文明公厕”风景线》。《十万余盆鲜花扮靓街头,喜迎党的百年华诞》等7篇文章上线学习强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各项督查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政务新媒体运营及更新情况,不存在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不合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其他文件8份,均已进行了解读,全年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等各类事项共计4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共收费金额1286.5万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职责划转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171日起,城镇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进行了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微信公众号通报我委存在机构职能不完善、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解读关联度丰富度不够等问题,2021年及时补充更新了相关内容,并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报送、公开、审查等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进行了规范,但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强化;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提高。下一将从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应公尽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委共收到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0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主办1、会办12、政协提案17件(会办17。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精神,围绕精细化管理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实效,不断抓好履职尽责,抓细城市治理,今年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实现了建议、提案质量高、办复实、反映好的良好局面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26号)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限要求,完善了机构职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信息,对政策类文件进行了规整关联,应公未公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同时还做好目录的常态化更新,促进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通过网站征求意见的形式公开征求了《咸宁市城市管理发展“十四五”规划》、《咸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试行)》等的意见,并及时公开发布了政府采购信息30余条,促进工作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

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2022119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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