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咸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473条。其中更新财政要闻247条、通知公告35条、政策文件15条、政策解读10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法治财政8条、政府采购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财政资金59(财政预决算2条、财政专项资金20条、政府债务15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13条、财政直达资金基层9)、规划计划6条、人事信息4条、统计数据12条、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6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条、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3条、专题专栏12条、扶贫资金政策专栏6条(政策法规1条、政策解读1条、资金分配4条)、党风廉政建设5条、财政改革4条(预算改革1条、国库收付改革2条、国有资产管理1条)、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1条、问政互动依申请公开回复17

()依申请有序公开财政信息。2021年通过问政互动依申请公开回复17条。一是对已公开的内容告知信息获取的直接途径,对超出我局公开范围的信息同时予以解释说明。二是全流程跟进依申请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开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按照规范要求,对申请人作出答复,明确给出公开信息的条文依据等,经内部合法性审查后予以公开。

()抓好财政信息公开管理。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了市局本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形成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财政信息公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规范标注信息公开选项,对未标注“主动公开”文件上网,严格履行上网审批流程,填报《咸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经审查通过后,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咸宁市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政策、惠民惠农补贴、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抓好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严格把关转载信息,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细化网站栏目和内容,新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财政直达资金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等三个子栏目,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截至1231日,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关注量2677个,共推送微信文章308篇,总阅读量57000次。咸宁财政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73,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16976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368018次。

()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从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平台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对照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等考核要求,做好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并按季度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000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000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7

0000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0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因工作原因网站管理专人更换较快,工作衔接不够,新人接收有一定问难;二是门户网站具体栏目内容未落实到具体科室负责,导致在抽查中有部分栏目未及时更新信息扣分。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务公开重要性,安排较为专业的人员实行专人管理,保持工作连贯性和持续性;二是迅速下发了《关于做好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将各栏目分解到对应科室负责,确保网站各栏目内容保持及时更新。

2021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现状与信息公开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仍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子栏目设置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2财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0件,其中主办6件。除不予公开等因素外,公开人大建议答复3件、政协提案答复2件,公开工作动态1条。截至10月,承办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全年建议提案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对照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市财政局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全力提供资金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咸宁市财政局

2022120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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