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网站管理、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为咸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人社声音、讲好惠民政策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展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和栏目更新工作,规范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全年发布工作动态401条,地方动态114条,通知公告243条。

(二)严格规范公开申请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公开申请受理、处理、答复等各流程,明确现场申请、信函、传真及网上申请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在线提交公开申请、在线查询办理流程和答复结果2021年,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7、信函等方式申请4,受理11件,当年办结1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印发《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明确公开内容、更新时限、责任科室,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完善《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规范依申请公开方式、注意事项、答复时限,明确不予公开范围。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化网站后台技术支撑,优化网站版面栏目设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增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进一步完善平度政务网便民服务功能和政民互动功能,加强门户网站与湖北政务服务网的实质性融合,做到便民利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日读网制度,狠抓网站安全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入年度工作目标,将信息公开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通报严格整改,强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公开人社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动态。2021全年公开相关政务信息8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等方式申请4件,受理11件,当年办结1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但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缺乏专职人员;政务公开及时性不够,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2021,市人社局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回应水平;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优化门户网站版面设置,充实门户网站内容。但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栏目的更新工作仍存在短板和弱项。2022,市人社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工作动态发布、政策文件公开、基础信息更新等工作。做实做细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广泛凝聚民智。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积极回应、阐明政策,将在线访谈、调查征集、咨询投诉等栏目真正打造成为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的“新通道”,三是突出民生至上,优化掌上服务。坚持优化整合,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围绕利企便民,聚合办事入口,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实体政务大厅与湖北政务服务网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人社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1年,市人社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建议9件、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6件、会办件41件,6个主办件办理情况已及时在“建议提案”专栏公示。

2021年,市人社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整改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

2021年,市人社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事项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面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电话:0715-8235929)。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1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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