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日期:2022-01-26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指定科室负责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部署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程序等,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覆盖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审查程序层层把关,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内容的审查工作 。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定期开展挂网信息自查,查信息内容、查信息位置、查信息质量。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严谨性,确保质量和数量,并符合各项法律规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更新及时,相关专栏适时更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对所有行政许可办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了全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对部分栏目进行调整,务求满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的了解。对部分今年未更新的信息公开网栏目进行更新,对栏目等不一致的进行调整,按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了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1年未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度办结行政许可45件,办结行政征收35件,合计人民币2267014.75元,未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1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我局逐一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力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职不专业,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组织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使用微信等新媒体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影响力。

六、其它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对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提案回复及时公开发布。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照市政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逐一落实完成。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回复群众关心的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117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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