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统计局 日期:2022-01-28 字号: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市统计局编制了《2021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咸宁市统计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统计工作要点。本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数量1件;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本年处理决定数量都为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收费金额0万元。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件,都进行办理答复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市统计局制定《关于成立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政务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细化工作职责,逐步建立了一套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了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发布统计分析48篇,统计公报7份,2020年统计年鉴,202012月、20212—11月统计月报。另外,还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表、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度预算报告、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及时更新了权责清单、统计执法人员信息、组织机构信息等。

5.监督保障情况。本年咸宁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印发<政务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有关科室职责,采取“一季一检查、一督办一通报”方式,督办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咸宁市统计局对上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及统计数据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新增加了图表解读形式。

本年咸宁市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不足和问题。下一步,将在发布形式上,继续探索数据图表等通俗易懂、丰富生动的解读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不断扩大政务服务的影响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着存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统计解读力度,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咸宁市统计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没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部得到落实。没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咸宁市统计局

2022126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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