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开2021年度赤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bi.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赤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赤壁市瑞通大道58号,电话:0715-5330205)。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我市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22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817条,概况类信息5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294条。
2.增强互动交流,做好网民回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网络问政、市长信箱、在线访谈、调查征集栏目,积极对网友留言及时回复。2021年度,开展在线访谈8期;开展征集调查6期,收到意见44条;收到留言294条,办结留言294条。
3.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赤壁发布”双微(微信、微博)平台共发布信息1979条,其中,微信发布政务信息1046篇,微博发布政务信息933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1年度,全市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按时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草拟《2021年赤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2.夯实基层工作,提升政务水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重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完善31家单位和19家乡镇(街道、场、区)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3.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市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场、区)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督查,严格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2.健全完善考核评价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考评要求。加大政务公开日常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力度,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0件;行政许可3299项,行政处罚56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80.53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49 | 0 | 3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9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6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80.5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上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依法按时办理。办结答复的14件申请中,同意予以公开10件,占总数的71.4%;其他处理情况4件,占总数的28.6%。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二是对《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我市通过召开工作督办会和业务培训会,不断夯实责任,提升业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开展。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稳定性不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三)改进计划。一是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培训学习,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从解读质量、解读实效、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等多个角度全面提高政策解读工作,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积极采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市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10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7件,政协提案68件。
(二)2021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全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草拟《2021年赤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四)2021年度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共公开515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17条,公益事业建设239条,公共资源配置2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