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28条,内容涉及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解读;应急救援预案和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信息;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行政许可类公告;财政资金信息和防范事故灾害科普常识的普及宣传。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依规答复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管理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委托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对局网站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转。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充实调整,,新增“政务督查”“政府会议”、“财政专项资金”等等栏目,修订《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益事业”栏目发布的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对推进政务公开的作用,“咸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49条,阅读量7471人次。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未出现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表述准确、时机得当,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22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4条;安全生产工作类信息12条,防灾减灾类信息21条;政府采购类信息8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条,事故统计信息2条;执法检查(处罚)类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9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已依法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2021年存在的不足及做法。一是公开办事依据和职责的多,公开工作进展内容较少;二是少数科室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时效性认识不足,公开有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对上级文件标准和要求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结合市政务公开要点及栏目设置分工,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深入解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完善需保留的事项证明清单,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明晰公开事项内容标准,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2022年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措施。一方面,部分科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与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收费要求,无符合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故2022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会办)情况共9件,其中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7件,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为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2022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方面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丰富解读方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招考录用、救助政策、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信息,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完善公开事项目录,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局网站的运维、监管、安全保障。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回复。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投资3500万元,新建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50.1㎡,于2020年立项,是一座集防汛抗旱、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救灾、森林防灭火与安全事故救援物资为一体的自动化立体物资储备库。局党委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项目清单制、每周调度制、过程审计制、质量安全制”,将储备仓库建设进展情况列为党委会固定议题,按时发布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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