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咸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28条,内容涉及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解读;应急救援预案和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信息;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行政许可类公告;财政资金信息和防范事故灾害科普常识的普及宣传。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依规答复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制定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管理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委托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对局网站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转。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充实调整,,新增“政务督查”“政府会议”、“财政专项资金”等等栏目,修订《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益事业”栏目发布的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对推进政务公开的作用,“咸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49条,阅读量7471人次。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未出现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表述准确、时机得当,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22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4条;安全生产工作类信息12条,防灾减灾类信息21条;政府采购类信息8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条,事故统计信息2条;执法检查(处罚)类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9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均已依法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2021年存在的不足及做法。一是公开办事依据和职责的多,公开工作进展内容较少;二是少数科室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时效性认识不足,公开有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对上级文件标准和要求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结合市政务公开要点及栏目设置分工,制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深入解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完善需保留的事项证明清单,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明晰公开事项内容标准,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2022年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措施。一方面,部分科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与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收费要求,无符合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故2022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会办)情况共9件,其中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7件,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为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2022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方面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丰富解读方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招考录用、救助政策、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信息,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完善公开事项目录,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局网站的运维、监管、安全保障。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回复。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投资3500万元,新建咸宁市应急储备仓库。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50.1㎡,于2020年立项,是一座集防汛抗旱、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救灾、森林防灭火与安全事故救援物资为一体的自动化立体物资储备库。局党委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项目清单制、每周调度制、过程审计制、质量安全制”,将储备仓库建设进展情况列为党委会固定议题,按时发布建设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