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公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专题研究,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主动推进政务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政务公开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开展。及时公开公积金中心预决算信息、政策制度、公积金年度报告、采购信息、统计信息等,坚持规划专栏集中统一发布,进一步提升查询获取的便捷性。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公开实效,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开展业务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宣传,编辑制作图解、小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信息,受众群体持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安排专岗专人负责日常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话咨询、申请受理及答复工作。2022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整合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的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网点信息、政策法规解读等内容,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网站总访问量142553次、用户访问量55976次。通过“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发布信息98条,主要为推送工作动态、公积金政策宣传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心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达94643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中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并依托“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将线上业务开展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持续提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融合程度。2022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3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个,制发规范性文件4个,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发来的问题清单与指导意见,结合我中心实际逐项对照检查梳理,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和说明情况。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我中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制发规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网络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无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的业务培训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新媒体平台的形式及功能还需进一步的增强完善。对此,市公积金中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大运用图片、视频等方式,用公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政策宣传推广工作。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日常工作中,发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法规与政策解读虽然已经同步发布,但还不够深入。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科室督办,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统筹做好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多渠道解读、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利企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共办理建议提案1件(会办),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的办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市公积金中心对重点领域信息均进行了公开。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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