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供销社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年度合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8条,其中工作动态92条,县市区社99条,通知公告3条,财务方面财政预决算公开说明2条,政府采购2条,人事信息及领导班子8条,人大政协提案会办情况1条,在线访谈1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关信息内容,保障了信息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咸宁市供销社2022年度未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了由市社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工作机制。公开发布的信息经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同志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公开。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维护,通过门户网站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与咸宁市日报传媒中心签订了维护协议,定期对后台进行整理。根据咸宁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情况,市供销社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做好市社门户网站定期清理数据,并对表述错误的进行整改,2022年清理政治表述错误537条,修改8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做好每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杜绝出现公开信息涉及敏感事项、泄露隐私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市供销社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22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涉及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其他栏目(在线访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政府采购、政府会议)存在应更未更新。二是留言公开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未更新的。

2022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对应更未更栏目及时更新。做好在线访谈栏目内容协调对接。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政府会议等栏目作情况说明。二是留言公开栏目:我单位未收到相关的留言公开信息。三是对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栏目已发布的非本地区、本部门文件进行删除。对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上传。删除网站已发布的无政策文件关联的解读稿。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2年度,一是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政务督查、审计报告)。二是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无公开反馈结果。三是留言公开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

整改措施:一是立查立改,及时更新其他栏目。对“政务督查”、“审计报告”栏目进行情况说明,截至目前,2021年度未开展审计工作,2022年未开展政务督查工作。

二是市供销社对调查征集的结果进行公布,已在调查征集栏目进行更新。

三是留言公开栏目的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市供销社网站未收到网友留言,因此留言公开栏目未更新,特此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2年度,市供销社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提案3件,及时答复并在网站进行公示,现已办结。

2022年度,市供销社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2年度,市供销社未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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