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贯彻落实《2022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聚焦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动态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载体作用,利用图片、图表、漫画等形式,权威、生动解读用地、用矿和规划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三是扩大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加强与市电视台、咸宁日报等媒体的合作,利用电视访谈、电台访谈、报刊等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普及率。一年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83条,微信公众号发表各类文件252篇;利用新华网、湖北日报、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农村新报、农民日报等各类媒体发布政策宣传25次;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公开率100%,解读率100%;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完善已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作用,最大程度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起,行政复议0起。

(三)信息公开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科学分类、逐项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进微信公众号和局官网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运营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一是微信公众号为适应营商环境服务,不断提档升级。优化不动产办事指南、网办课堂、掌上办、线上查和合同缴税业务,开通“多测合一”在线应用系统,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的网上窗口;二是开展网站内容安全监测工作,修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涉及敏感词、严重错别字、普通错别字,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结合省、市政务公开指标任务,做到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过程考核与结果运用考核相结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对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对标整改。三是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25件,继续有效13件。在政务网公开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事项175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2件、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39件等。本年度处理行政许可467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8件。

将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所涉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按相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4项,分别为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6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个,金额8万元;采用分散采购方式采购项目9个,涉及采购金额857万元,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按《预算法》相关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安排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3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2件因不涉及到我局掌握相关政务信息无法予以公开,其余34件均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 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拓展。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在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创新,让人民群众看得清、弄得明。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2022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公开条目清晰;二是新增微信公众号在级服务功能,增加了掌上登记和多测合一在线服务,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政策解读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片解读政策文件,做到接地气、贴民心,服务人民群众。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与新媒体融合运用的方式还不够深入;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023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注重源头把关。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制度助规范,以监督帮提升,以考评促优化,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升专业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持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对标市政府网站和兄弟市州网站与新媒体建设成功经验,推进局官网与新媒体集约化智能平台运营工作,优化公众服务、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办事、获取高质量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议案共90件,其中人大建议59件(主办4件)、政协提案30件(主办3件)、议案1件,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主办件满意率达100%,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贯彻咸宁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相关信息2条、公益事业建设相关信息9条。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0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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