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住建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等规定要求,由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社会普遍关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工作和政务管理有关信息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发布等日常工作二是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6余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60(含微信公众号《咸宁建》165),行政核准信息275,发布其他信息191余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11,均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20211行政诉讼案件最终撤诉。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印发《市住建局202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立足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村镇建设、行业监管等职能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住建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动态报道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为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市住建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推进全市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提高我局网络及信息防护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以来,多次对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理清完善市住建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增加“服务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服务平台”等栏目,并依法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5.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评估清单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及时提供需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二不定期查看“政务网站找错”情况,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住建局无规章制发权限,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2年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其中3件正常公开,3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保护第三方隐私不予以公开,3件属于信访类问题。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1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1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1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0211行政诉讼案件以申请人撤诉结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不完善。改进措施: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制定了《市住建局政务网站管理工作制度》《市住建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制度,保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改进措施:一是拟定《市住建局202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宣传考评标准,压实责任;二是由专人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并定期进行通报。

()2022年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市住建局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方式不多样,采取图文、视频解读等多形式进行立体式、全方位解读。二是由于人员调动进行分工调整,需组织新上岗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市住建局收到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计33,其中主办件6,会办件27(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贵单位为咸宁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会办单位的函》,调增1),涉及小区“停车难”、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城区二次供水、智慧城市建设、市政桥梁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6件主办件中涉及物业管理2件、城市建设2件、城市供水1件、项目审批1,均已圆满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27件会办件已从履行职能方面给主办单位提出了明确意见。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4.重点领域公开情况。2022,市住建局办理的重大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均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7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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