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在局门户网站(http://nyj.xian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实时更新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网站监督年度报表”等二级栏目信息,全年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信息700余条。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图文、视频、直播访谈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针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行解读,并就“促进赤壁青砖茶产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品牌建设及农村人才等提案办理”参加了访谈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按要求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件4件。深入开展“四联三送一督导”活动,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桂乡农匠”下基层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深入偏远乡村、田间地头,了解群众所需所盼,面对面指导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技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农业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宅基地管理以及长江流域禁渔等问题进行了宣传培训,让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回应了群众的热切期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根据每季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最新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人和时限要求,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建立科室信息联络员制度等措施,持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我完善,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运行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的要求,聘请咸宁日报网络传媒公司作为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营维护商,具体负责对我局门户网站提供空间、域名、程序维护服务,保障网站正常运行。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更新运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12345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诉求件的处理回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举办全局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根据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制定我局责任科室分解表,结合市政务公开检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废止1件,继续有效4件,同时今年新出台1件,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积极推进《西凉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成立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起草工作专班,制定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立法起草工作的具体任务与操作步骤。目前《条例(草案)》市人大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2年处理行政许可11件,行政处罚7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全年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信息申请4次,已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0起;没有发生信息举报、投诉、诉讼申诉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根据政务公开考评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栏目责任科室;同时结合单位职能,增设了“十四五”规划、农业执法等栏目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并对网站信息报送发布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二)2022年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成效,但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切实提升信息公示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66件,其中人大建议36件(主办件14件,会办件22件),政协提案30件(主办件9件,会办件21件),分别由我局属16个科室、单位具体办理,建议提案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农业品牌建设、乡村人才振兴、特色农业开发、农业高质量发展、长江禁捕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农村耕地保护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度测评、建议答复网上办理全部完成,办结率、沟通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2年,按照《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责任科室分解表”,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聚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围绕粮食安全、“菜篮子”稳产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执法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112


责任编辑:胡少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