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结合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2年我局通过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93条,通过局属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消息、通讯、视频共计1118条,在各类媒体发稿517余篇。通过以部门协调监管平台为支撑,深入推进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全市通过共享交换平台累计归集信息324.06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0.37万条、协同监管信息0.2万条、抽查检查信息0.93万条
(一)拓展主动公开广度
一是推进用权公开。全面公开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权力配置信息,规范做好公开征集意见、会议开放和结果反馈各项工作。2022年,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8次,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积极运用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抓好政策信息解读发布,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全年共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材料5份。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我局围绕保供稳价、保质量、保安全、保秩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宣传防疫知识,回应舆论关切。同时,加强政民互动,提高网民留言答复质量,推进人大建议提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45件,主办4件、会办41件。其中,人大建议20件,主办2件,会办18件;政协提案25件,主办2件、会办23件。目前全部按期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回复。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晰依申请公开的适用范围,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提供指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模板,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全年会同相关科室回复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按规定模板及时办结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和内容,规定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建设
加强我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增设相关专题,完善栏目内容。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新开设“十四五”规划、帮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题4个,对我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工作在十四五期间的任务目标以及谋划情况等重大信息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强化监督保障
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和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相应重点工作及其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印发《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机构职责分工、公开的主体内容范围、公开的审查、主动公开的流程方式、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核发布、政策咨询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7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办结4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其他处理等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改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我局多次召开部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召集各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人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二是针对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加大我局承担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价格监管、市场安全监管、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信息。三是针对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到问题,我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作的实施方案》《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等各项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经常性的督查督办事项,对于政务公开不到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开展解读还不多;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的方式相对单一,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征集到的意见较少,公众参与模式有待探索创新;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及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审核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加大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深度和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加强网站与微信、微博的联动,增进交流互动,增强用户体验,传播市场监管权威声音。三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切实加强信息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要求,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增强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能力、上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45件,主办4件、会办41件。其中,人大建议20件,主办2件,会办18件;政协提案25件,主办2件、会办23件。目前全部按期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回复。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加大我局承担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价格监管、市场安全监管、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信息。截至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相关信息1093条。二是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公开“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注释说明。三是深化议案提案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议案提案专栏公开议案提案办理结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监督。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公开。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并面向群众征求意见。对政策文件采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出台本部门政策文件3件,均按程序规定开展意见征集,同时按要素要求进行政策解读、公开。五是抓好网络互动交流。加强政务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投诉咨询等栏目的监测,密切关注舆情,对公众在百姓畅言、部门信箱等栏目有关政务的发帖、邮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规定及时答复。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无相关事项。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