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坚持突出重点、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和各科室配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二是落实保密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上网信息需按要求填写保密审查表,层层签字,规范流程,最后由指定信息员统一进行公开,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加强检查整改,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规范转载信息的来源,发布稿件时认真校对敏感词汇,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认领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度,市医保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对该市民申请公开的2022年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开设“十四五”规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等5个专题专栏,并根据《咸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栏目进行了增减。落实《条例》关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增补、转移招考录用、决策预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共57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为323条,其中医保宣传类25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6条,行政处罚5条,公益事业5条,人事工作11条,其他类2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省、市要求,根据季度通报评估结果,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2022年12月参加湖北省医保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线上培训会,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围绕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等进行讲解,并通过情景演练、常见问题答疑等多种形式,提升培训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个,公开其他相关文件13个,全年共处理行政处罚事项共计5个,均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4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进行了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为个别信息编辑校对不够严谨及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未进行关联。2022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与政策解读同时挂网并关联。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23年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培训机制,对标对表《条例》和咸宁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任务,制定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指标任务和考核内容,督促各项公开任务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4件,其中主办3件;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2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结,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整改,对二级、三级、四级栏目进行了增减、完善,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公开医保领域信息,特别是政策文件类,及时公开日常亮点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医保工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22年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药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共5条。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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