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今年以来,咸宁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http://ga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172612)。

一、总体情况

2022,咸宁市公安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突出重点,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涵外延,不断提升依法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市政务环境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余条。2022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为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提升提供保障和支撑。

一年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咸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动态,全市累计发稿2400余篇,其中中央媒体发稿126篇(条)、省级媒体发稿798篇(条),4次登上新浪微博全国热搜榜,咸宁公安快手号荣获全国公安政务号市级榜第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一步调整公开领导简历、分工等内容及时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二是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信息通过咸宁公安门户网站公开了2021年咸宁市公安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各项公开数据增减变化情况;三是政府采购信息情况,通过咸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四是公开招考录用信息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民辅警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考评方式流程及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有序、及时发布各类消息,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将财政资金栏目修改为政府采购栏目,新增2022建议提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栏目,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全年共处理行政许可事项239120项,行政处罚事项341577项,行政强制事项126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086.33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577

行政强制

126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86.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及2022年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平台建设便捷度不够高,与公众互动程度不够高。2022年,我局已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聚焦民生需求和群众期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做到内容形式便民高效,群众知晓、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优化了互动栏目,推出一批精品反诈宣传案事例,让百姓熟悉新形势下的电信诈骗方式和手段,更好的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

(二)2022年问题及2023年改进方向

2022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公开机制有待加强,公开程序有待规范。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把政务公开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归口部门为警令部,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进一步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确保统筹推进。

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做好平安咸宁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账号的维护工作,推出一批精品宣传案事例,提高我局网站的宣传、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补齐问题短板。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逐一分析原因并整改到位,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1.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六届一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0件(主办5件,会办25件)。内容主要涉及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改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生态环境保护、噪音扰民等方面,全部按时回复到位,所有提案均实现了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1.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2022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效提高了政策公开质量,夯实了公开工作基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度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

咸宁市公安局

2023117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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