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1-19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将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网站管理、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民生保障工作中的“稳定剂”“助推器”作用。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播人社声音、讲好惠民政策。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9条,内容涉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展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8条,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实效性、严肃性。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和栏目更新工作,规范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全年发布工作动态180地方动态84通知公告327条。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公开申请受理、处理、答复等各流程,明确现场申请、信函、传真及网上申请四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在线提交公开申请、在线查询办理流程和答复结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3件,当年办结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把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印发《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明确公开内容、更新时限、责任科室,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完善《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规范依申请公开方式、注意事项、答复时限,明确不予公开范围。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营造二十大学习浓厚氛围、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学出忠诚担当,激励干事作为。完善平度政务网便民服务功能和政民互动功能,加强门户网站与湖北政务服务网的实质性融合,做到便民利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建立完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复审的审签制,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狠抓网站安全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将信息公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通报严格整改,强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信息公开要点和人社职责职能,重点公开人社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动态。2022年全年公开相关政务信息7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9.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3件,当年办结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了提升,但也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有待充实;政务公开及时性不够,内容不够精准精细;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2022年,市人社局强化人社为民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惠民政策,传播正能量;但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政策知晓度不高,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市人社局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一是加强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政策知晓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工作运行情况、工作信息、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选好载体,加强宣传力度。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及时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配合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人社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今年市人社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其中主办10件、会办34件,本着从严从实、从紧从快的态度,将办理工作与“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严格履行“N+1”工作清单制度结合起来,确保办理工作有成效、能落地。主办件办理情况按时在“建议提案”专栏公示。

2022年,市人社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整改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

2022年,市人社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事项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面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电话:07158235929)。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2

责任编辑:何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