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xianning.gov.cn/xxgk/xxgknb/)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邮编:437100,联系电话:0715-82395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制定了《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华成浩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多次在党委会上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制定工作目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与其它各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我委通过网站公开信息440条,其中,工作动态298条,通知公告信息2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其它主动公开内容、专题专栏信息共120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5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总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并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改了《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编辑撰稿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发“三审”制度,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坚决杜绝错敏信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咸宁日报传媒的技术支持下,我委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逻辑分类公开信息,按照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信息公开业务逻辑,对国有产权交易栏目进行了调整。同时为了广大市民更好的了解咸宁市国有企业信息,我委在网站新增了市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查询服务栏目。今年,我委通过不断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分类、查询的功能,优化网站的栏目,使得我委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水平都得到显著提高。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属出资企业和我委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扩大咸宁国资国企在全省全市的影响力,我委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咸宁国资国企信息工作考核激励试行办法》。根据考核办法,每个季度都对国资国企系统进行了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做好公众号、政务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严格筛查发布信息中错敏词,共更改10处政务信息中的错敏词。同时对规范性文件一栏中的一条基础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复议。全面落实社会评议各项措施,深入宣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利、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保密审查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等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栏公布了“市政府国资委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由于市政府国资委权力清单中没有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处理处罚等服务信息,因此无这几类事项办理数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收到依申请信息2条,已按规定流程及时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这方面的办理数据信息。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上年度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着各科室信息员参与力度不够,提供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网站存在着信息更新、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今年我委通过出台《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咸宁国资国企信息工作考核激励试行办法》,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重点考核事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以及整体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2、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2023年国资国企信息报送制度已经建立,得到机关各科室和市属出资企业的大力支持,但从信息公开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个别责任单位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被动应付,相关信息报送员存在当“二传手”和“传二手”现象,对信息工作的认识仅停留在完成任务的层面,在完成本月报送任务后有“歇口气”的心理,信息报送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信息质量不高,具体体现在题材不均衡,重点不突出,亮点不鲜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树立“一手抓工作,一手抓信息”思想,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信息报送内容准确,切实发挥信息报送反映国资国企各领域新动态、新发展的作用。二是工作协同上再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单打独斗”,机关各科室要主动与其它科室、企业对接,共同选题,找到更好的切入点,将国资监管工作贯彻好、宣传好。三是信息质量上再加强。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点,挖特色亮点,对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主题鲜明、内容精简、数据详实、文字精炼的信息。四是信息时效上再提速。要有强烈的敏锐性及信息意识,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编写信息,特别是重点亮点工作进展情况、突发事件等,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报送、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委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发布了(议案件)“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议案件)“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议案件)“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回复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涉及国资委有关事项责任分解”意见以及“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委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并开展出资企业债务防控、安全生产、清廉国企、产权交易等有关工作,全年圆满完成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2023年,在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等信息,我委均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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