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悉心指导下,在省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年初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开、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3年度,市医保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已对该市民申请公开的基金运行数据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定期对健康方面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发布到“卫生知识信息公开”中,方便市民获取。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主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局党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和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今年以来在部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383条,其中医保宣传类21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16条,行政处罚7条,公益事业6条,人事工作11条,其他类1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一并进行,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主总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公开其他相关文件8个,全年共处理行政处罚事项24个,均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受理并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
1.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系统性培训。
(2)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很多制度性措施还没有到位。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1)积极参加了省局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
(2)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信访、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年度
1.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也有较大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与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与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还不够大;二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
2、下年度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加大推广医疗保障类相关宣传信息,扩大群众覆盖面。二是加大督导和查处力度,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积极关注和转载国家和省市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政策精神,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多样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2件、续办件2件,政协提案3件均为协办件。所有建议提案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作出答复,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着力推进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参保统计、城乡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医疗待遇保障工作信息。加大对医疗保障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及时公开医保政策调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及时将上级最新政策在网站公开,使医保工作更加规范、合理,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三是大力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对本单位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认真及时做好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图解、文字解读的方式,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释放准确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预期。
2023年我局没有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乡村振兴、社会保障、药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共6条。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