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推进,信息内容严格规范,工作方法更加多样,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责任部门和人员,对各种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三次审核。首先由各科室负责人亲自把关,做好第一遍审核工作;其次,报送各业务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按要求填写《咸宁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做好信息发布登记,最后进行公开,确保切实做到一事一审。及时公开了工作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执行情况、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志愿服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等,确保公众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乡村振兴领域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保障。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细则,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等。及时传达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落实日常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明确1人(兼职)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级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及时调整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根据工作要求新开设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专栏,并同步更新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网站纠错机制,全年共计完成网站纠错30余处。

(五)监督保障情况

每季度开展自查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加强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不发生错字、漏字等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参加法治热线栏目等形式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积极整改。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未发生任何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开展在线访谈2次,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363,其中工作动态220条,图片新闻40条,通知公告8条,专题专栏40条,其他信息5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在线访谈2次,积极上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公开征求意见1次,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收到12345热线政策咨询2件,均已按时办理并及时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存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文件更新不及时问题,2023年我局多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对局网站进行自查整改,对有关内容及时完善,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参加法治热线栏目对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进行线上解读。2023年我局存在政策文件更新较少问题,因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成立之后未明确机构职能,近年来市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参照省级文件执行,因此印发本部门政策文件较少,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印发,并同步进行多样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建议共8项,政协提案共10项,均为会办件。内容主要涉及关于将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河流域治理、关于通山县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等多个方面。对于上述建议和提案,市乡村振兴局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报送相关主办单位,做到了及时、准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内容均由主办单位统一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都及时公开。四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将答复内容发布在政务公开网的“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专栏内。五是丰富公开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单位职能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与公共资源配置相关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了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公益信息9件。

咸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4日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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