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供销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咸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度合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0,其中工作动态116条,三农要闻23条,县市区社122条,通知公告3条,合作经济研究19条,基层组织建设9条,中心组学习7条,政务公开信息35条,专题专栏信息55条,在线访谈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咸宁市供销社未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建立了由市社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工作机制。公开发布的信息经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同志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公开,从严把关信息内容,保障了信息准确性。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维护,通过门户网站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与咸宁日报传媒中心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网站维护协议书》,定期对后台进行整理。根据咸宁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情况,市供销社及时整改更新,立行立改。做好市社门户网站数据定期清理,并对错误表述及时进行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题专栏等方面优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咸宁市供销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由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杜绝出现公开信息涉及敏感事项、隐私泄露等情况。定期做好每季度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全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市供销社2023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涉及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市供销社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为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已立查立改,及时更新相关栏目。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年度改进措施为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示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市供销社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023市供销社共收到市人大、市政协提案3件,及时答复并在网站进行公示,现已办结。

2023,市供销社贯彻落实咸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市供销社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3,市供销社未涉及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

特此报告。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5日

责任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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