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条例和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咸宁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可在局门户网站(http//nyj.xian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单位机构改革和大科室调整情况,调整了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牵头政务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更新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信息。针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产、高标准农田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产业发展、茶产业绿色发展、农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全年按要求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其中线上办理5件、线下来信或转办3件。所有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第一时间办理,办结率100%,群众对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根据每季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最新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人和时限要求,所有事项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科室信息联络员制度等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呈现新亮点。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运行,获得社会好评。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632条,其中动态信息50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6条。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3条,订阅数达9664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群建设的要求,聘请咸宁日报网络传媒公司作为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营维护商,具体负责对我局门户网站提供空间、域名、程序维护服务,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制定印发《咸宁市农业农村局12345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制度》,保障12345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诉求的处理回复,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保障措施,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和局直二级单位全力配合,协同推进。二是落实考评办法。按照《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举办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确保政务公开效果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是不断提高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市政务公开检查通报的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修改规范性文件1,其他文件资料1个,办理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7件、行政强制0件。

今年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废止3件、修改1,继续有效4件。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的《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已经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1026日通过,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121日批准,自202431日起施行。

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23年处理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7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全年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信息申请8次,已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0起;没有发生信息举报、投诉、诉讼申诉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工作推进中存在年报逻辑不顺、发布不规范的问题,2023根据政务公开考评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栏目责任科室;相关年报逻辑进一步理顺,并对网站信息报送发布情况进行月度通报。

(二)2023年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等。2024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示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创新解读形式,采取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除文字内容外,应结合实际,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68件,其中人大建议32件(主办件10件,会办件22件),政协提案36件(主办件12件,会办件24件),分别由我局属18个科室(二级单位)具体办理。建议提案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主要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种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茶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农村耕地保护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满意度测评、建议答复网上办理全部完成,办结率、沟通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对照“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责任科室分解表”,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突出粮食安全、“菜篮子”稳产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行政执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惠农强农政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19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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