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商务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65件,主要包括商务领域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可公开的工作动态、职能职责、政策法规、财务预决算、人事招录等信息及时通过局网站予以公开。严格履行公开审批程序。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消息,需由各科室填写《咸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信息提供科室的分管领导审定后,送综合科统一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商务局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制度性,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聚焦商务重点工作,适时调整局网站专题专栏。按照网站板块内容,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公开时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对政务公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依托市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网站纠错查错;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巡检,确保栏目信息更新及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局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共36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3条;通知公告信息47条;统计信息13条;其他信息122条。其中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专题专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咸宁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中,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等内容。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局网站信息公开存在的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综合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以图表、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解读;持续完善和规范局机关网站管理,坚持“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原则,加强督促相关科室报送信息,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2024年,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全面强化商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商务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时效管理,确保专题专栏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承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6;承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共23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19件,内容主要涉及保税物流中心、农村电商、“净菜”、家庭服务业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指标分解至各相关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无相关事项。

咸宁市商务局

2024119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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