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1231.

一、总体情况

2023,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文旅事业发展,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一是制订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确定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整理汇总,各业务科室和二级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1.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1.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准确。要求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实行“内容负责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好信息把关、审核、编辑、发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内容正确。

  1.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今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咸宁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确定的重点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进度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1.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落实工作部署,推进全年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公开不到位的科室和二级单位及时督促指导;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在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信息616条,“文化咸宁”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40条。本年度制定规章0件,废止规章0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章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本年度办理行政许可376件,行政处罚14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具体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收到行政复议0件,收到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2022年度咸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通报来看,我局主要是行政许可未公示、征集结果未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惠民惠企政策公开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加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围绕文化旅游领域的民生问题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本年度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树得还不够牢,推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和重大决策发布形式单一,离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三)下年度整改举措

一是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所涉及的内容、形式,对公众所关心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准确的公开,提高实效性,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三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熟悉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学习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11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办结3件,公开3件;主办的政协提案8件,办结8件,公开7,1件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三)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清理并公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政府领导信息、工作机构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公益事业建设、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按照工作要求均进行了更新和公示公开。

(四)2023年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23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全年无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无重大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在公益事业建设方面,推出咸宁市文旅地图、咸宁城区公共文体场所地图,构建全域文化和旅游导览平台。开展“看国宝过大年”(第二季)系列文旅惠民活动、第十一届“香城大舞台”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600余场,服务群众60余万人次,精致办好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闭幕式文艺演出

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116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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