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审计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咸宁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咸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366,电话0715-82650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制定《2023年度审计综合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审计综合工作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结合审计实际,制定《咸宁市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聚焦主责主业、围绕阳光行政、紧扣依法依规、强化平台管理、加大协同配合等五大方面安排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22,专题专栏信息105,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36,综合文苑信息112,互动交流和网上服务类信息27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39篇。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在全市抽查中均为“合格”。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要求,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连贯性。严格执行《咸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日常监管,及时采集本部门工作动态、政府信息,把握更新频次和时间节点要求,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积极稳妥公开审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在“专题专栏”栏目中新增“审计助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归档专题”等专栏2个,将7个往期专栏归档并整合内容到“归档专题”栏目,结合审计工作需求,在“网上服务”板块新增“查询服务”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局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局各科室采集报送政府信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局)共性工作指标考核,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2022年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复核、2023年一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整改工作。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围绕“‘十四五’咸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查”专题,开展社会评议,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各项评估指标数据显示,70%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咸宁审计工作发展趋势向好,各方面审计工作特色、亮点、成效明显。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本单位文件1个,并公布了《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说明》。由于审计权力清单中没有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因此,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数据。截至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类处理处罚信息,因此无这两类事项办理数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按照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故没有相关办理数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去年我局门户网站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少数栏目与原有栏目内容重叠,未实现简化整合。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及时调整栏目,并根据发展需求完善了相关栏目设置。一是整合重叠的“权责清单”栏目。将网上服务板块“权责清单”栏目予以撤销,保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清单”栏目。二是整合重叠的“乡村振兴”栏目。将专题专栏中的“乡村振兴”栏目进行年度归档,迁移至“归档专题”中。保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栏目。三是参照市直部门网站公共查询服务目录,在“网上服务”板块增加“查询服务”栏目,链接至上级审计考试查询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审计专业资格考试相关查询服务窗口。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我局不断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五级管理模式,从执行情况看,在落实互联网信息审核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够健全,仅由主管科室负责编辑、审核及发布,审核机制较为单一。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四级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提升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由于申请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未达到政府信息处理收费标准规定的办件数量及频次,故我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相关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增设“2023建议提案”,公开发布了《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展》《咸宁市审计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紧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年度审计公示信息37条,发布行政处罚公示12期,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聚焦政策落实、财政管理、工程项目、民生专项等审计情况,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进行了公告解读。围绕审计助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主题,开设专题专栏,实时发布工作部署、工作推进和工作动态情况。及时开展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公开文件清理结果。二是围绕阳光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围绕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草案、“十四五”咸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期评估、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等专题开展调查征集3期,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咸宁广播电视台“法治热线”节目宣讲资环审计最新政策法规,通过在线访谈形式,加强公众互动,提升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涉审舆情监控和引导,全年对网络问政、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长江民生管理等平台监测649次,回复办结网民咨询诉求9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回应关切”栏目发布网络问政来信办理情况12期。三是紧扣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内容调整,发布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查漏补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容。不断深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咸宁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及领导信息,发布“十四五”咸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2023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等规划信息,发布四个季度的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统计数据情况,在“财政资金”栏目发布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信息,及时发布了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信息、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以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公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咸宁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咸宁市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四是强化平台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巡查及管理,对网站页面链接不畅通的站点及时整改,对新媒体菜单栏加强管理,开展日常巡检,确保网站运行顺畅,平台运营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全年签发《咸宁市审计局互联网信息》审批单260份,《咸宁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86份。五是加大协同配合推进政务公开。积极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参加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各级审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围绕2023年开展的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领域专项、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等审计情况,在“审计报告-结果公告”栏目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了相关审计情况。围绕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公开我局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咸宁市审计局

202414


责任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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