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咸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由咸宁市教育局编制并公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网站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严把上传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核关,及时上传信息。2023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60条,其中通过网站发布300条,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0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咸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表》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023年我局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2条,已经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管理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相应科室,再由专人负责及时整理上传;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对上传信息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局公开信息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1.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咸宁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委托市传媒中心进行统一维护,每年支付运维费用2万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定期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局各科室部门职责,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等,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细化标准;三是在市教育局网点首页,设置了投诉咨询电话,热情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在12345投诉平台接到信访、举报、投诉、咨询429件个,已经全部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任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845项,行政处罚决定192023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246.3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6.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信息公开2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咸宁市教育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2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栏目信息发布量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基层信息发布量动态类新闻发布时间偏晚;三是存在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在工作会议上通报2022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情况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和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做到文件公告非涉密必公开、重要会议活动信息限时上传、咨询投诉即时处置并回复;同时要通过“咸宁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群”,发掘县市区基层学校优秀教师感人事迹,通过局官网进行宣传;要认真提高上传信息质量,切实把好材料审核关。一年来,市教育局通过“工作动态”栏目和专栏上传基层学校事迹报告18篇,上传信息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情况大幅度减少。

2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发布时间滞后;二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法定主动公开的处罚决定、行政执行统计年报等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解读回应栏目的信息更新和上传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四是对群众关心的上学、双减、校园平安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发布数量明显较少。

这些问题,反应出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宣传意识不强。2024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计划在年初举办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咸宁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群”和发布相关文件,向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征求基层学校先进典型事迹;三是加强公文审核管理,做到文件公开及时,提高透明度;四是通过“政策问答”“双减”“平安校园”“咸宁职教”等专栏,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解读和解答;五是拓宽信息来源和发布渠道,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4,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继续严格依法治教入手,推行办事公开透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市政府督查室交办市教育局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23件。其中,主办件16件,会办件14。截至目前,主办建议、提案16已全部办结并在教育局网站公布,实现办结率、满意率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开栏目具体分解到责任科室并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教育信息,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公开的服务效能。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全面启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23年,市教育局领衔启动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4咸宁市交通实验第二幼儿园项目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咸宁市教育局高考指挥中心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园舍升级改造),其中:续建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7961万元,2023年度市政府计划安排资金23955万元。截至20231231日,3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1个项目在建已完成投资23955万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的100%

、公共事业建设

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3年,全市各级学生资助人员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共落实贫困学生资金15555.19万元,资助学生216913人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2607人,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3774.3万元。

营养改善计划。

通城、崇阳、通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投入资金21818万元,惠及学生17.9万人。

就业

向咸宁市人社部门申报2022届毕业生留咸就业补贴

共计20人,每人1000元,其中咸宁职业技术学院19人,湖北科技学院1人。

提供就业岗位

通过市就业局专场招聘、学院校内招聘、多地区联合招聘等形式,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共向毕业学生提供就业岗位13820个。

申报重点群体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共计申报成功939人,下发1239480元,人均1320元。

公共资源配置

咸宁市交通实验第二幼儿园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学规模达到1000人。

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截至目前,该项目所有校舍正在主体在建,部分已封顶,计划2024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办学达到3000人。

咸宁市教育局

2024112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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