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社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3,咸宁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咸宁市人社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应公开的内容全部主动进行了公开,不断提升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水平。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2,内容涵盖单位概况、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领导职责分工、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咸宁市人社局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目前办结9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另有1件正在办理答复中。本年度,未发生针对咸宁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咸宁市人社局及时更新调整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转载类信息由局办公室同志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转载要求及时转载上传至局门户网站,并严格标明信息来源。发布报送类信息和制发类信息,均需填写《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其中,报送类信息,按科室(初审)—分管领导(终审)二级审核程序办理。制发类信息,按科室(拟稿)—分管领导(初审)—主要负责同志(终审)三级审核程序办理。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咸宁市人社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建议提案、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度,咸宁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严格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季度抽查情况通报、咸宁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工作群的“咸宁市错敏词”情况,全面及时整改,未发生政务公开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制发任何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件。市人社局共设置执法岗位14个,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8人,本年度,未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办理行政许可68件,实施行政确认521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夏、冬季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8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咸宁市人社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受理10件,当年办结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咸宁市人社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但也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政策知晓度不高,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市人社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加强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促进人社工作创新发展;强化人社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人社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审核,不断提升答复水平但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政策解读不多元、不丰富;机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咸宁市人社局将围绕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进一步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注重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丰富解读材料,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增强政策文件的曝光率和知晓度助推人社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市人社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咸宁市人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主办3件、会办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主办1件、会办6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办2件、会办27件),均按照时限办结完成,办理情况在建议提案栏进行了公示

2023年,咸宁市人社局严格按照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规范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工作和群众需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3年,咸宁市人社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资源配置事项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面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电话:0715-8235929)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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