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5-01-20 字号: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由咸宁市教育局编制并公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网站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严把上传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核关,及时上传信息。2024年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16条,其中通过网站发布364条,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52条。

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咸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表》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024年我局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3条,已经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管理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相应科室,再由专人负责及时整理上传;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核制度,对上传信息要求填报咸宁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需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上网公开,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4年,我局公开信息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咸宁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委托市传媒中心进行统一维护,每年支付运维费用2万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定期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㈤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局各科室部门职责,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等,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细化标准;三是在市教育局网站首页设置了咸宁市教育局投诉咨询电话、咸宁市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举报信箱,热情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在12345投诉平台接到信访、举报、投诉、咨询416件,已经全部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发布三个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教育数字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个

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611项,行政处罚决定24人2024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64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信息公开3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咸宁市教育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性文件发布时间滞后;二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法定主动公开的处罚决定、行政执行统计年报等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解读回应栏目的信息更新和上传有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四是对群众关心的上学、双减、校园平安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发布数量明显较少。

市教育局已经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对文件进行清理时发现有部分文件未能及时上传;二法定主动公开的处罚决定等信息发布不及时或者没有发布;三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充实;四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这些问题,反应出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宣传措施不到位,方法、手段单一。2025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和发布渠道,充实栏目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增加图文和表格,丰富文章内涵,增强可读性和趣味性。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将严格依法治教入手,推行办事公开透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流程,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㈡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政府督查室交办市教育局人大建议18(其中主办件9件、会办件9件)、政协提案37(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24件)。截2024年底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2个主办件已全部办结并在教育局网站公布14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0件)另外8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3件)已报市政府办备案,不予公开。实现办结率、满意率100%。

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上年度市教育局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上传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要求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教育信息,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公开的服务效能。

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全面启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024年,市教育局领衔启动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3个(咸宁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智慧校园和功能馆建设项目、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园舍升级改造项目、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其中:新建项目1个,续建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7308.4万元,2024年度市政府计划安排资金13189.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3个项目已基本完工,其中2个已投入使用,已完成投资13189.4万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的100%。

2.公共事业建设

①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4年,全市各级学生资助人员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共落实贫困学生资金资金14595.18万元,资助学生200478人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4668人,累计发放助学贷款20073.4万元。

营养改善计划。

通城、崇阳、通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投入资金投入资金21818万元,惠及学生17.9万人。

3.就业

①向咸宁市人社部门申报2023届毕业生留咸就业补贴。

共计24人,每人1000元,其中咸宁职业技术学院11人,湖北科技学院13人。

②提供就业岗位

2024年高校毕业生为14757人(大专毕业生8155人,本科毕业生6602人),通过市就业局专场招聘、学院校内招聘、多地区联合招聘等形式,截止到2024年8月咸宁籍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为1.2万份个。

③申报重点群体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6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19万元,为21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0.5万元。

4.公共资源配置

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截至目前,该项目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计划2025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000人。

咸宁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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