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发改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5-01-20 字号: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现公布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941条。其中:动态类信息210,通知公告类信息76;价格监测类信息95,项目建设类信息282,规划计划及政策类信息75,交流互动类信息17,各类专栏累计183条。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算、政府网站工作报表等。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严格按《条例》和相关规定处理(详情见第三部分)收到对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内容不服行政复议。全年共受理公众诉求121;处理智慧信访7,办复100%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制定出台规章0部、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基本目录(2024年本)梳理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完善智能化、适老化等无障碍阅读功能,调整网页布局,依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社会热点,开设“稳增长、解难题、促发展”政策宣讲等12专题专栏,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情况,及时归档“疫情防控”“违规整治吃喝”等4个专题专栏。持续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共发布信息102435,关注用户1220人。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1,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1。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年报、年度报表,接受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全年收到政府网站报错1件(信用咸宁网站功能检索异常),严格按要求及时核实并完成修复。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市发改委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5,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5件。市发改委(市粮食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处理结果11,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行政强制处理决定0,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25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以来,本机关接收41,其中自然人申请40(在线申请8件、信函申请32)、商业企业单位申请1件。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2,累计共接收处理并完成答复43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1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1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本机关接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二是“应公开尽公开”还存在模糊概念,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设还有待加强;三是齐心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还没有完成形成。

改进措施: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依据《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修订完善《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并严格末端落实,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把栏目、内容分解至科室主体,压紧压实责任。二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要求,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送审、同步发布,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内容建设。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每年组织委机关内设机构开展不少于1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保密审查有关文件精神,公开责任划分、公开内容边界、依申请公开的审查要点、流程分析等进行业务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2024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时限要求,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还有待持续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还不够经常。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目录清单及有关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制度层面明确更新时限并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更新完善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细化栏目公开主体,持续压实公开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与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计划,确保集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4课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依申请公开均未达到收费标准。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市发改委承办咸宁市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咸宁市政协六届次会议委员提案共80(主办15,会办65)。公开主办件答复原文14(含国网咸宁供电公司主办1)、未予公开2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开解读。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依申请公开1,其他公开文件21,开展文字、图片等多形式政策解读信息2件。二是加强政策预公开和调查征集。全年组织开展政策预公开14,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14,收到网民反馈留言6条。公开委领导在线访谈1期。三是加强重要民生信息公开。坚持每周公开2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情况,及时公开停车收费及前期物业收费信息。全年共发布价格监测信息95期、价格分析13期。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231件、核准11件、备案33件、节能审查1,除部分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外,其余项目文件均主动公开。其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规划信息5;惠民惠企惠农政策信息7;安全生产周报17;财政预决算信息6政府会议、政务督查信息4条。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895155)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5


责任编辑:胡少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