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司法局 日期:2025-01-20 字号: 分享到:

2024年,咸宁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管理、扩大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高了公开工作的质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效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通过网站的“在线咨询”“调查征集”等渠道,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内相关栏目,及时向公众发布办事指南,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各科室草拟信息后,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主动作为,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及时高效完成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确保网站规范有序的正常运行。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内容保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有效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将有关意见收集整理,作为出台文件的重要参考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咸宁市司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均按时回复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咸宁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门户网站共对外发布各类信息259条,在信息发布时效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咸宁市司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个,均按时回复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咸宁市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丰富、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2024年我局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举措

2024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但还存在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压紧压实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4年,市司法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0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18件(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8件)。我局坚持以提高答复质量为首要原则,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前,我局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沟通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全面推行“三分一定”改革。在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全面推开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三分一定”改革,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研究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本部门改革方案。二是创新推行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全域覆盖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清理并提请市政府公布市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120项,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模式,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谋发展。三是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与民营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在全省率先印发《咸宁市规模以上企业法治体检操作指引》,全年完成268家企业的法治体检工作,出具体检报告156份,收集企业意见75条。四是依托各级多元解纷平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2024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771件,调解成功44180件,成功率96%

咸宁市司法局

2025116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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