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市统计局编制了《咸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发布政府信息104篇。
(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数量1件。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2024年,行政处罚数量为0件。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量为0件,行政诉讼数量为0件。
(4)统计分析:2024年,发布统计解读58篇。
(5)年度公报:2024年,发布统计公报1份。
(6)统计年鉴:2024年,发布2023年统计年鉴1份。
(7)统计月报:2024年,发布2024年2-11月统计月报10份。
另外,还公开2024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4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组织机构信息等33篇。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数量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统计工作要点。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制定政府信息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有关科室责任和任务。三是建立定期督办机制,对标责任清单分工,每季度检查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四是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定期与大数据管理局联络沟通,主动接受大数据管理局业务指导。一年来,市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举措,及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增强了统计工作透明度,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政务信息的需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实行定岗定责,安排1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5.监督保障情况
紧扣市统计局年度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公众的评价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发布重点突出、主题明确。2024年,在市人民政府官网统计局政务公开涉及统计部门的重点统计月报、年报数据有效公开,及时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回应公众数据咨询、提供权威统计信息,为高校在校学生、科研工作者、普通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注重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牢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等学习内容;三是建立定期督办机制,丰富公开栏目内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丰富公开内容,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业务科室近两年人员变动,新人业务掌握不够熟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涉及面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繁重,新人对相关板块设置等业务还不是特别熟练。
2.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各个科室配合不够密切,存在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不突出的情况。
针对目前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抓好业务技能培训。要求专业人员及时参加市级业务培训课程,使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清楚工作流程,及时公开信息,及时完善信息,及时获取群众反馈,并确保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标准执行。
2.进一步提升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相关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强工作督查。定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找准问题,及时交办,重点问题加强督办,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3.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确保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的公开。二是在公开信息时做到重点突出。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统计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无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2024年,对照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办落实,较好完成各项工作。
2024年,无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工作。
咸宁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