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日期:2020-03-30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咸宁市政府网站(www.xiann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邮编:437100,电话:0715-8126013。

一、 总体情况

咸宁市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咸宁市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咸宁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

一是我市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市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法治咸宁建设中占有分值)。二是将全市政府系统部门、单位网站纳入咸宁市网站集约化建设,现有38个网站纳入了咸宁集群管理,包含人大,政协,县市区,市委、市政府系统单位等。每季度对咸宁站群内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督查,并形成通报发至相关单位。

(二)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公开水平

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务管理办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管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咸宁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按照意见修改后,经咸宁市2019年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任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

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根据新《条例》我市更新了市级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增了邮箱申请方式。根据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每个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证,对答复内容努力做到详实具体,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达到了减少冲突,增强政府公信力的目的。

(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7月、9月、12月份,参加了全省2019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政务公开有关内容。12月底,组织全市28家市直部门、6个县市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条例》及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指南编写、年报编制等进行了解释。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推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开展,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优化公开平台,实现公开渠道多元化

按照《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主动公开的发布。加强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实现在线咨询、投诉、回复等功能,为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支撑。

在用好网站、公报、新闻媒体等传统主渠道的同时,利用两微一端、日报、云上咸宁等政务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发布权威信息,在加强政民互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2019年,全市通过电视、广播、APP移动平台、“咸宁政府网”手机客户端、“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大力构建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截至12月31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共 11016条,公开政策性文件共94个、政策解读3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均阅读量为2万余次。

(五)做好政策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落实“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加强有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行业部门扶贫有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二是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任务,深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三是落实持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做好有关信息的依法公开。全年发布“三大攻坚战”相关信息870条。

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收费项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的信息公开,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二是为市场主体和个人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三是健全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所有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全年发布“放管服”改革相关信息273条。

加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着力以保障基本民生、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做好公共文化、养老、征地、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研究评估,完成各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公开,及时公开就业信息,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提供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三是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范围、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信息,积极落实教育公平。四是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加大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五是做好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工作,提升征地信息主动性,完善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全年发布涉及民生领域相关信息1232条。

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一是从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逐步提升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确保项目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的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地方政府的财政信息。全年发布财政信息312条。

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依托“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统一纳入交易平台,全年发布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信息1285余条。

提升政务服务公开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省市县“三级四同”的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梳理、确认全市39家单位的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965项,并通过部门自查、互查和第三方评估检查等方式,确保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完整性、完备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公开;优化业务流程配置,细化量化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引,发布直观、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图,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通过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更多政务服务环节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同时,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部门、多地区的办理事项流程,加快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二是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依托“12345在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解答网上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答”。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健全信息发布规范,设置栏目信息更新预警提示,定期公布全市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计报表;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提升政府网站群安全保障。组建网站群安全运维技术保障队伍,提供7*24小时的安全运维保障。将全市政府系统部门、单位网站纳入咸宁市网站集约化建设,现有38个网站纳入了咸宁集群管理,包含人大,政协,县市区,市委、市政府系统单位等。每季度对咸宁站群内单位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督查,并形成通报发至相关单位。二是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全年编发《政府公报》12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咸宁市各级政府及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总计公开信息121765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2

37

62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4003

3159

46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9

-111

119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15

-192

1074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3

-217

6728

行政强制

163

-10

6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43

178417.95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咸宁市政府共计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上年结转0件,1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1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1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1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咸宁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7件,行政诉讼6件,除1件复议后起诉件为其他结果,其他均为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4

7

1

2

1

1

5

0

0

1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从日常保障及监测情况反映,咸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县级以下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不足,存在部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规范现象;二是“五公开”程度不够深入,公开的内容过于“动态化”,缺少政务公开要求的客观数据或进度;三是部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规范,答复内容或渠道、方式不符合新《条例》、新规定的相关要求。

根据存在的问题,咸宁市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改,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考核。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指导力度,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提高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考评机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二)以决策公开引领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开设决策公开、会议开放、政府常务会议等专栏,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开放和过程信息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改进升级数据公开栏目,通过图表图解等形式展示咸宁市近年来经济、农业、旅游、人口等民生相关数据,并实现通过部门分类和主题主题分类筛选数据并在线下载的功能。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对依申请公开的模板进行优化,并形成依申请公开办件处理答复和存档规范,组织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题培训会,规范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补正、拟办、答复、送达、存档等办理程序,有效提高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杨伟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