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切实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针对近年来巡视、审计、督察发现的土地出让不规范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文件内容进行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一系列关于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全面推行,土地收益得到有力保障,为城市建设、农业发展等提供资金保障,强有力地助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健康可持续发展。
但从近年来各项巡视、审计等结果来看,我市土地出让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规范土地规划管控、实现市区土地出让五统一管理、净地出让、优先发展产业工业用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招商引资合同管理、出让合同管理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规范、严格,需要尽快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
二、出台依据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
务院令第55号)
(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四)《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加强土地出让环节管理、强化土地出让批后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机制保障等四方面内容,共十九条。一是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强化规划设计条件管控,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公服配套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土地出让市区一体“五统一”管理范围及职责划分,对“净地”出让、土地评估管理作出规范要求,并要求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优先发展产业目录,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二是加强土地出让各环节管理。针对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和审批、土地供应方式确定、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等全业务全流程提出规范性操作标准。重点对教育、养老、文化、旅游、康养等用地供地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提出严格要求,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过程监管。
三是强化土地出让批后管理。主要是要求落实土地供后监管责任,切实履行交地义务,严格土地出让价款收取要求、严格规划条件变更和审批、加强工业用地供后管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加强出让土地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
四是健全土地出让机制保障。主要是从严格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开辟工业等项目绿色通道审批、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签订严防定向出让、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机制体制完善要求,建立土地出让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