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 解读单位: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 名  称:【部门解读】《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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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历来是咸宁天大的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当前工作中要求不统一、行动不同步、响应不匹配等问题,决定出台《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防洪组织指挥方式方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要求,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洪责任,提升整体协同配合水平,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防洪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防办负责起草工作。起草专班认真学习防洪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文件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咸宁实际,编写了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共1041条。202343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20人民政府45号令公布了《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2023520日起施行。

二、要特

咸宁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是湖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洪涝灾害频发多发,种类多、损失大、入汛早、汛期长,“头顶库水、肩扛山洪、腰缠江水、脚踏湖水,既有江河防汛,又有水库防汛,还要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等十年九淹,防任务十分繁重。

《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形成了“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分处置各种洪水灾害”“建立以气象预为先导的防洪预警机制”落实塘堰等小型水利工程责任主体的特点做到了与《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类工程防御办法”、“各部门防洪应急预案”的衔接统一解决“谁来防、防什么、怎么防”的问题

三、重点内容

(一)围绕“谁来防”,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行政区域防洪领导责任明确行业部门防洪监管责任,明确工程设施防洪主体责任。把握关键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确定了城市防洪排涝指挥机构的职责统筹交叉点明确灾前判别条件,建立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机制;明确防与救的部门责任,做到防救有机统一;填补空白点率先提出“头顶塘堰”等小型水利工程要落实防洪责任,并由县乡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主体

(二)围绕“防什么”,明确防御关键

江湖防洪的关键巡查值守,规定了设防水位、警戒水位、保证水位时的巡堤查险、值班防守具体要求;水库防洪的关键是科学调度汛期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不得违规超汛限蓄水;城市防洪的关键是防范暴雨明确了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山洪和地灾防御的关键是转移避险做好宣传栏、警示牌和转移路线标识牌,确定人员名录,开展宣传演练,收到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后应转尽转。

(三)围绕“怎么防”,明确措施

一是及时启动响应防范在先、响应前置收到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后立即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直达基层的叫应要求;二是强化工程防守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加强隐患查改,确保工程安全。加强检查督办,推动责任落实;三是果断避险转移人员不伤亡是首要目标,避险是基本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停学、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关闭景区、紧急撤离等应急措施。

附件:

相关文件:​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