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05747
  • 文  号:咸政办发〔2022〕1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07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字号: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由办公室负责抓好综合督办协调工作。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以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人民政府。

二、坚持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承办的责任事项逐进行研究,制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分管负责人及责任部门(科室)。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细化方案,实化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效。各责任单位要于128日前,将制工作方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并注明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三、精准高效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将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制“任务清单”“时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自查提醒,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每月分领域与重点实地督查,精准督办,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要分别于415日、715日、1015日及2023115日前,将第一季度上半年、第三季度及全年责任事项完成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7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一)经济实力更强

1.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2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50亿元,年均增长10%,税收占比达8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进出口总额145亿元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二)发展底盘更稳

7.市场主体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300亿元,冶金建材产业、大健康产业产值突破千亿,打造一批500亿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5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9.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0%,亩平GDP年均增速6.8%(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0.对标国内一流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武咸同城化发展走在武汉城市圈前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人居环境更美

12.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3.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取得实质进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

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1%(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森林覆盖率达到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4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

16.空气优良率稳定在90%以上,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7.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创文办;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8.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9.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中心城功能加快完善,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问题有效解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人民生活更好。

20.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8%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1.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2.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稳定在合理区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4.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住房、出行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均衡、更加高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治理效能更高。

25.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十七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6.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咸宁样板。(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7.平安咸宁建设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平安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8.法治咸宁建设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9.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责任单位:平安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0.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六)进出口总额增长12%(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2022个方面重点工

(一)主动融入区域协同发展

深度融入同城化发展

1.加快推进天子山大桥、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武咸市域铁路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人民政府

2.推动产业体系融通,瞄准武汉产业体系,紧密对接武汉东湖高新区和武汉沌口经开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在产业链延链、补链上下功夫加快发展大健康、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强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加快启动湖北科技学院梓山湖校区建设(牵头单位:湖北科技学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5.力争引进2所高校落户“武汉南”大学城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6.探索推进长江和斧头湖、梁子湖跨区域协同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人民政府

7.加强与兄弟市州竞合发展、互补共赢,深化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加快城市交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一卡通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8.坚持市区一体化发展,构建“一主四辅”中心城区架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9.进一步把中心城区经济做大、功能做强、环境做美、体制做优,市区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提升1.5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0.壮大城区实力,城市核心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咸安经开区大力发展大健康、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智能机电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12.咸宁高新区大力发展食品饮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3.提升城区能级,推动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中心市区高度聚集,支持咸宁高新区产城融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4.擦亮“香城书房”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5.开工建设全国门球基地、市游泳馆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高投集团

16.启动市博物馆、市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功能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7.推进咸宁大剧院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8.推进市体育馆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9.推进市科技馆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

20.加强山体保护,实施香吾山、潜山、青龙山、双龙山、十六潭公园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市城发集团

21.结合城市更新,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推进百姓身边的“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休闲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市绿投公司,咸安区人民政府

22.实施淦河金桂西桥107国道段品质提升工程持续建设“百里画廊”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发集团

23.理顺市区体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4.强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创文办;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全域建设中国桂花城

25.高水平编制总体规划,以桂花为城市名片,提升咸宁知名度、美誉度、辨识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桂花办,咸安区人民政府

26.以科技为引领,加强桂花全株利用基础研究、基因资源保护利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抓好古桂花树保护,确保桂花品种、数量、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7.三产融合为突破,加快桂花全株精深加工,做大做强桂花产业。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28.以文化为纽带,讲好桂花故事,建设中国桂花文化之乡,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厚植桂花元素,建好桂花公园、桂花小镇。牵头单位:市桂花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文联,咸安区人民政府

增强县域经济活力

29.推动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和幕阜山特色产业带扇面式发展,促进县市区错位发展、协同发展、竞相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支持赤壁市冲刺全国百强,咸安区、嘉鱼县进入“百强储备”,其他县位次前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提升县级统筹资源能力,支持赤壁市打造咸宁市域副中心,支持嘉鱼、通城、崇阳、通山县城做大做强做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有序推进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实施县域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秀产品培育工程,培强县域高质量发展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继续推进县市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大力支持崇阳、通山、通城开发区调区扩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二)着力抓实项目投资

抓实基础设施项目

35.持续推进咸宁九江高速公路、G106G107G351G353改扩建等重点项目,确保咸宁大道西延伸线“五一”建成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开工建设长江综合门户港及公铁水联运、赤壁长江大桥东延伸段高速公路、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人民政府

37.年内开工建设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38.加快推动咸宁机场、武汉咸宁南昌高铁、常德岳阳南昌高铁、通城修水高速公路和崇阳嘉鱼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新建5G基站500座,实现5G网络信号县级城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抓实重点产业项目

40.确保顺乐钢铁、安利大健康、佳顺轮胎、敏实实业、正大生猪产业链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1.加快推进咸安区绿色智能制造孵化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42.加快推进赤壁中试谷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

43.加快推进通城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通城县人民政府)

44.加快推进崇阳盛开光电产业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

45.确保华润蒲圻电厂三期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咸宁供电公司,赤壁市、通山县人民政府)

46.加快推进通山大畈核电站项目、咸宁土桥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咸宁供电公司,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抓实关键民生项目

47.启动建设1座市级、2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48.开工建设通山县黄荆口水库牵头单位:通山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

49.全面推进城区供水增量提质骨干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

50.全面推进崇阳县木三李水库骨干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

51.深入开展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2.着力推进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补短板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人民政府

53.着力推进通山县通山河系统治理工程补短板项目牵头单位:通山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54.着力推进嘉鱼县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补短板项目牵头单位:嘉鱼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55.持续实施崇阳县青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牵头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56.持续实施赤壁市双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牵头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57.确保87座小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年内达标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抓实重大招商项目

58.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瞄准高端“招大引强”,面向未来“招引优”,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100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新签约50亿元重大项目5个,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0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40个。(牵头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做强做优新型工业

推动产业提链工程

59.聚焦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健康食品及饮料、现代冶金建材、节能环保8大重点产业链,加快研究制定技术结构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发展路线图、招商目标图推动创新链、人才链和供应链三链融合,每个产业培育“链主”企业3家、引进产业领航企业不少于1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0.精准推动“个转企”“小进规”,强化109个新增产值超2000万元增长点保障服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1.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家,新增湖北民营100强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推动技改提能工程

62.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3.推动冶金、钢铁、建材、机电、纺织、森工、涂附磨具、电力能源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咸宁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4.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工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培育智能制造和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10家,培育互联网融合发展平台3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计划

65.培植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特种装备、新能源、先进复合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6.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做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67.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赤壁市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8.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咸宁广播电视台

(四)加快壮大现代服务业

做大康养产业

69.坚持“医、药、养、健、游、护”一体谋划实施,培育千亿产值大健康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

70.发展黄精、白芨、金刚藤、杜仲、金银花、钩藤等道地中药材,新建2万亩以上中药材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林业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71.支持厚福医疗、福人金身、真奥药业、人福药辅、稳健卫材、金士达卫材等生物医药、中药制剂、化学制药、医疗器械领域重点企业做强做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

72.以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为引领,开发“医养”“药养”“食养”“泉养”养生产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3.加快梓山湖医养融合新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实施,打造中国中部康养城。(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4.以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护理专业教育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做强做优咸宁家政、桂乡护理等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残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推动新型消费

75.激活城市消费,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改造提升一批特色步行街,策划夜间消费特色项目,形成一批消费新地标、新场景,打造区域特色消费节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6.挖掘农村消费,加强“互联网+农产品进城”工程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支持电商与邮政物流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发展“小店经济”(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

79.支持“直播电商”、社区电商、无人零售、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咸宁广播电视台

80.做强香城文创空间等孵化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81.建设全国商贸产品标准化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82.大力推广“咸宁优品”,打造一批咸宁区域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8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展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咸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4.加快建设市、县两级物流园区,引进网络货运平台和龙头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5.持续推进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力争中欧班列(武汉)覆盖至咸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86.加快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87.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抓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8.组建公共检测集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89.做优国家苎麻纺织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湖北)。牵头单位:省纤维检验局咸宁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90.做强湖北省黑茶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91.建设国家桂花工程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2.建设湖北省森工板材产品质检中心。(牵头单位: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3.筹建桂花检验检测中心、智能机电检验中心。牵头单位: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林业局

9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培育、示范、护航“三大工程”和标准品牌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做优全域旅游

95.充分挖掘温泉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砖茶文化等特色资源,大力推广温泉养生、康养旅居、万里茶道、湖光山色、航空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6.支持九宫山景区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元气森林打造4A级工业旅游型景区,加快三国赤壁古战场景区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通山县、赤壁市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97.整合幕阜山旅游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打造“自在驾行、畅游咸宁”生态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98.推进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建设,做好孙郭胡城址、王家畈、天岳关抗日遗址、原省煤机厂旧址等文化遗迹和工业旧址的保护利用文章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城发集团,咸安区、通城县人民政府

99.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实施“万千百”工程。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0.做优咸安区白水畈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101.做优崇阳县小自然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

102.确保咸安区131军旅小镇建成开园。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五)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推进农业高质高效

103.严格耕地保护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4.守好咸宁粮仓,建好20.85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优质粮工程,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295万亩以上,产量117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05.以工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奖补资金,重点打造茶叶、蔬菜(莲)、生猪(鸡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8个农业主导产业链,每个产业重点培育2家细分行业领军企业、5家加工型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6.继续实施咸宁农产品品牌计划,做强做优咸宁桂花、赤壁青砖茶和猕猴桃、嘉鱼蔬菜、咸安莲子、通城茶油、崇阳白茶、通山枇杷等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动乡村宜居宜业

107.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全覆盖,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8.支持华润·赤壁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乡村振兴局,咸宁供电公司)

109.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0.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1.美化乡村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2.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3.实施“五扶”行动,精心培养200名适应乡村治理的人才。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聚力农民富裕富足

114.加强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帮扶,稳步提升“两不愁”水平。扎实做好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积极实施危房改造,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5.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6.实施脱贫巩固提升工程,帮扶项目800个。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117.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强、扶优、提升”工程,实现5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确保2022年底192个脱贫村债务清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改革创新开放

加快改革步伐

118.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19.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20.推进市民之家国家级标准化建设,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推广代办制容缺受理、先建后验、首问负责制、“一把手”走流程等做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民之家入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21.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民营企业座谈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企业直通车”等制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不低于2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咸宁供电公司)

122.深化咸宁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税务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123.加快市城发集团和市高投集团优化重组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124.持续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5.全力支持三赢兴、平安电工、海威复合材料、维达力等企业上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赤壁市通城县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促进创新创业

126.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5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27.加快光谷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推行“揭榜挂帅”制度,持续加强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咸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28.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高标准推进10家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5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29.持续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0件,转化专利与科技成果8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5亿元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30.支持赤壁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牵头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1.实施市场主体“引、育、壮”工程,确保市场主体稳定在30万户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132.培养引进用好专业人才,深入推进“三个一百”建设,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33.实施“才聚咸宁”计划,实现引进人才奖励资金无需申报直达个人账户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扩大对外开放

134.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友城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35.积极推进咸宁综合保税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6.培育开放企业,持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支持重点出口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咸宁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7.实施外贸新业态发展工程,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引进和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138.“一县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市场开拓方案,新建5“桂香咸宁”展示窗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9.推进山川协作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赤壁市、通城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140.支持通城县建设“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牵头单位:通城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不断夯实绿色本底

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141.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加快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42.实施幕阜山区重点片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143.深化河湖库长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44.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

145.建成“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46.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7.推进沿江水网连通工程,抓好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的保护,建美富水、陆水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人民政府

148.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整治长江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人民政府

149.深化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

150.开工横沟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151.完成47个废弃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2.落实林长制,全面实施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8.75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53.加快制定咸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和路线图,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创新,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4.着力构建以绿色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5.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56.创建国家绿色工厂3家、培育国家绿色工业园区1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57.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58.新建50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咸宁供电公司

159.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0.创建省级森林乡村6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转化绿色发展机制

161.接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2.支持崇阳、通城、通山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人民政府

163.完善“绿色咸宁”标准体系,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标准上升成为国家标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64.压实生态责任,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5.完善保护措施,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优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持续改善社会事业

加强社会保障

166.加强粮油、蔬菜等基本民生商品稳价保供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67.坚持就业优先,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168.提升社会救助和特殊人群关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残联

169.健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70.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71.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妥有序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城区房地产项目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展社会事业

172.加快建设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3.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农村教学点撤并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4.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落实“双减”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5.推动鄂南高中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整体提升,推进市第一高级中学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鄂南高级中学

176.抓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特殊教育特惠特办。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职教集团)学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7.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178.实行教师师德师风宣誓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9.加快健康咸宁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0.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1.建成市第二人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2.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3.支持赤壁市人民医院、通城县人民医院、嘉鱼县人民医院、崇阳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人民政府

184.持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湖北科技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5.推进“323”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6.打造中国上合组织地方卫生健康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87.完善“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8.出台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试点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9.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三老一村”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0.改造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40公里,新增1.5万户通天然气,通气率达90%,实现主城区建成区燃气管网进小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91.整治主城区堵点25个、渍涝点35个,新增停车位1万个,着力破解时段性堵车、城区渍涝、停车难等难题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

强化社会治理

192.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构筑全链条精准防控网。(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93.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94.加强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5.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96.抓实抓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建设(牵头单位:平安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平安咸宁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7.持续开展“红色物业”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98.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99.推动“雪亮工程”扩面提效。(牵头单位:市“雪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雪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0.加快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1.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应急、人防、民族宗教、援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动办,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支持工青妇、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忠诚履政

203.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考题、永恒课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真心赢民心、以责任换信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坚持依法行政

20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抓好“八五”普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5.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坚持高效善政

206.发扬“拼、抢、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方法,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闭环管理,把工作往深里钻、往实里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坚持从严治政

207.打造清廉政府、清廉机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怀远虑、居安思危,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科学决策、慎重用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8.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过“好日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