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推动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咸宁市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落实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推动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更好融入武汉城市圈的重大机遇,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有效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谋定快动、真抓实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见功见效。
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责任分解方案(2月28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内网系统报市政府办公室邹万职内网邮箱),确保各项工作细化到岗位、具化到项目、量化到个人,形成严丝合缝的责任闭环。要坚持项目引领,谋深谋细谋实工程项目,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项目化、清单化推动落实。要加强工作调度,完善保障、压茬推进,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拼、抢、实”的精神状态和“深实严细久”的工作作风,守朴拙、戒机巧,守笃实、戒虚浮,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踔厉奋发、拼搏赶超,集中发力、克难攻坚,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市政府办公室将把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督查工作重点,作为督查激励、约谈问责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咸宁市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一、明确涉及咸宁市重点工作
(一)第15项:加快建设咸宁大幕山抽水蓄能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咸宁供电公司,通山县人民政府)
(二)第81项:支持咸宁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涉及咸宁市其他重点工作
(三)第18项:构建多级城市消费梯队,支持武汉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其他创建特色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四)第53项: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加快建成全国最具发展活力、最具竞争力、最具影响力、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域都市圈,全力打造引领湖北、支撑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全国重要增长极。推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南北列阵建设,加快建成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持武汉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支持襄阳、宜昌打造中部非省会城市龙头,加快打造一批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第56项:丰富城市形态,强化城市功能,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六)第104项:举办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支持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争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推进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天岳关抗战遗址、赤壁古战场)。加强革命文物、红色档案保护利用,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讲好红色故事,传承革命薪火。(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咸宁日报社、市档案馆、市史志研究中心、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第105项: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织密扎牢疫情防护网,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盯紧重点地区来鄂返鄂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高风险货物等重点环节,关口前移、闭环管理。扎实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物资储备,提高基层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八)第112项: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做到忠诚担当。
1.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坚定历史自信,赓续红色血脉,汲取智慧力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坚定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历史使命,全力推动“四个着力”“四个切实”“三个一定能”殷殷嘱托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把忠诚担当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发展成效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九)第113项: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做到为民造福。
1.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作决策听民声、顺民意,办事情念民忧、行民盼,政策向民生聚焦,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以政府工作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第114项: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1.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慎重决策、慎重用权,努力塑造办事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第115项:强化落实意识,切实做到快干实干。
1.要实现“再续精彩”的奋斗目标,必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务求取得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坚持站位要高、做事要实,善于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推动规划图变施工图、任务单变成绩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第116项:强化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1.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精文减会,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教育。(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