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突发事件和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完善部门协作监管机制,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建立咸宁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分段监管,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教育引导、规范惩戒,督办检查、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规范发展、风险防范、社会共治要求,切实做好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障和引导居民消费,防止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引导和促进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
总召集人:李 丽 副市长
召 集 人: 王能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杨志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永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汪金月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红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 毅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峰 市人社局三级调研员
陈建平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何汉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毛尔根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白石 市文旅局副局长
阚远全 市卫健委副主任
阮良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鲁 娟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姚建国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县级干部
刘 洵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周方亮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江南 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毛尔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主要职责
(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二)通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有关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教训;
(三)分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形势,防范应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突发事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四)研究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商务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控制;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调查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的移送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引导督促需要发卡的经营者按相关行业要求,对需要备案的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同时,依据商务监管职能对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法人发卡企业开展业务监管,排查经营隐患,倡导诚信经营。
市委宣传部: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影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日常监管,协调处理用卡领域涉卡举报投诉。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大胆探索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信用等级制度,依法依规将各类经营者基础信息及守(失)信行为及时推送至信用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教育局:负责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卡、用卡的日常监管,协调处理上述领域涉卡举报投诉,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及突发事件处置。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利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以及利用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进行保险诈骗等犯罪行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审查立案侦办。
市民政局:负责加强养老服务行业预付卡管理,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民办非事业法人培训机构(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预付卡管理,协调处理上述领域的举报投诉。
市人社局:负责成人职业技能培训等职业培训行业预付卡管理,协调处理上述领域的举报投诉。
市住建局:负责房地产行业领域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用卡的日常监管,协调处理上述领域涉卡举报投诉。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驾驶培训和交通运输、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洗车领域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用卡的日常监管,协调处理上述领域涉卡举报投诉。
市文旅局:负责网吧、KTV、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旅游景点服务领域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用卡的日常监管,协调处理上述领域涉卡举报投诉。
市卫健委:负责托育服务、医疗美容等医疗服务行业用卡领域涉卡举报投诉。
市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检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定职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负责依法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中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线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及平台有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单的受理,并按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将工单转派相关成员单位办理、督办。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承担市处非办职责,指导协调处非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商务部门牵头处置假借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负责协调有关银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预付卡保证金开户工作,监督存管资金账户开立和资金使用,督促存管银行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保证金安全。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健身休闲、体育场馆服务领域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用卡的日常监管,协调处理上述领域涉卡举报投诉。
五、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协调解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会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可召开相关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并报联席会议确定。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