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17934
  • 文  号:咸政办函〔2023〕11号
  • 发文单位:咸宁日报图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司法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7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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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71号)要求,因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已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胡江玲8名同志为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现将第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通知如下:

胡江玲 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朱晓明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青山 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聂锦建 湖北众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新贵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新贵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律师

张  超 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登堂 湖北香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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