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

咸政办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咸宁市团体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24:25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血液采集和储备,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团体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25年全年(由市中心血站与各献血单位联系确定具体时间)。

二、献血地点

市中心血站及其设在各地的献血屋,各献血单位。

三、献血对象

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四、目标任务

(一)全年全市无偿献血计划总量900万毫升,动员公民参与献血人数3万人次;

(二)全年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三)全年全市无偿献血率达到每千人口>15人次。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健康咸宁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临床医疗用血采供平衡。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2025年咸宁市团体无偿献血计划表》(见附件)安排,积极组织动员,认真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无偿献血工作。各县(市、区)要以市级无偿献血计划和当地用血量与采血量平衡为目标,及时将本地无偿献血分解计划上报市中心血站。各高校在每学期开学前提前预约采血车进校开展献血活动。

(三)做好服务。市中心血站要合理安排无偿献血工作,不断优化采血流程,完善采血设施,提高献血服务水平,营造温馨、安全的献血环境。各地各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献血者给予适当补贴。

(四)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科普知识宣传,将其作为国防动员血液储备的有力抓手,倡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公益活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和健康宣讲,结合“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活动,深入挖掘无偿献血感人事迹,传递社会正能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和参与无偿献血的自觉性、积极性,努力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5年咸宁市团体无偿献血计划表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咸宁市团体无偿献血计划表

一、各县(市、区)团体无偿献血计划安排

县(市、区)

咸安

嘉鱼

赤壁

通城

崇阳

通山

计划人数

(人)

1600

2500

2200

1600

1500

1300

合计

10700


二、市直各单位团体无偿献血计划安排


序号

单位

计划人数(人)

备注

1

市委办公室

5


2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


3

市政府办公室

5


4

市政协办公室

5


5

市纪委监委机关

20


6

市委组织部

8


7

市委宣传部

10


8

市委统战部

5


9

市委社会工作部

1


10

市委政法委

3


11

市委政研室

1


12

市委外办

1


13

市委编办

1


14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1


15

市委巡察办

1


16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

1


17

市委老干部局

1


18

市发改委

8


19

市教育局

25


20

市科技局

3


21

市经信局

5


22

市公安局

100


23

市民政局

10


24

市司法局

20


25

市财政局

15


26

市人社局

15


27

市资

60


28

市生态环境局

30


29

市住

25


30

市交通运输局

30


31

市水利和湖泊局

15


32

市农业农村局

15


33

市商务局

10


34

市文旅局

20


35

市卫健委

150


36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


37

市应急管理局

5


38

市审计局

8


39

政府国资委

5


40

市市场监管局

40


41

市统计局

8


42

市医保局

4


43

市政府研究室

1


44

市信访局

1


45

市政数局

6


46

市林业局

10


47

市城管执法委

5


48

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5


49

市委党校

3


50

咸宁日报社

10


51

市档案馆

1


52

市史志研究中心

1


53

咸宁广播电视台

15


54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


55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3


5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57

市公共检测检验中心

20


58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


59

市农科院

8


60

市供销社

3


61

市总工会

2


62

团市委

1


63

市妇联

1


64

市科协

1


65

市文联

1


66

市社科联

1


67

市工商联

3


68

市残联

1


69

市侨联

1


70

市红十字会

2


71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0

含园区企业

72

市驻京联络处

1


73

市驻汉办

1


74

市税务局

30


75

市气象局

5


76

市水文局

2


77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

4


78

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30


79

咸宁供电公司

40


80

市城发集团

120


81

市高投集团

20


82

市法院

20


83

市检察院

15


84

咸宁监狱

20


85

咸宁军分区

200

含民兵预备役

86

武警咸宁支队

200


87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


88

市烟草局

5


89

湖北科技学院

2000


90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1500


91

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25


92

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

400


93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

650


94

首义学院(嘉鱼校区)

800


95

武汉东湖学院(嘉鱼校区)

800


96

鄂南高中

15


97

市直机关幼儿园

8


98

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8


99

东方外国语学校

10


100

北大邦学校

15


101

咸宁青林学校

15


102

咸宁碧桂园学校

15


103

市中心医院

150


104

市中医医院

40


105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40


106

咸宁麻塘中医医院

20


107

咸宁和济骨科医院

5


108

咸宁振宁押运公司

25


109

市人行

15


110

咸宁金融监管分局

5


111

市保险行业协会

50


112

农发行咸宁分行

5


113

工行咸宁分行

20


114

农行咸宁分行

20


115

中行咸宁分行

20


116

建行咸宁分行

20


117

交通银行咸宁分行

8


118

咸宁农商行

8


119

邮政储蓄银行咸宁分行

5


120

湖北银行咸宁分行

5


121

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

5


122

汉口银行咸宁分行

5


123

民生银行咸宁支行

5


124

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咸宁分公司

5


125

人寿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

5


126

太平洋人寿咸宁中心支公司

5


127

泰康人寿咸宁中心支公司

5


128

中华联合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

5


129

平安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

5


130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

8


131

中石油咸宁分公司

8


132

中石油昆仑燃气咸宁分公司

5


133

中国邮政咸宁分公司

10


134

市邮政管理局

3


135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

10


136

中国移动咸宁分公司

10


137

中国联通咸宁分公司

10


138

市铁塔公司

3



合计

8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