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7号),加强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2022年2月28日,市发改委(粮食局)拟制定《咸宁市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等29个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等5家单位的具体修改意见,其他部门和单位没有意见。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和修改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咸宁市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