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咸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咸办文〔2022〕13号)《咸宁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咸政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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