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部门
市政府国资委

对2023年咸宁市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的一些问题作出解答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2〕5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鄂国资财评〔2023〕14号)和市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情况,制定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方案,现将一些问题做出解答:
  问:政策实施主体有哪些?
  答: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县市区国有企业及所属各级国有独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子企业。
  问:政策包含哪些减免对象:
  答:政策减免对象包含:承租实施主体经营性房屋(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厂房等)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个体工商户条例》予以确定。
  问:减免标准是什么?
  答:政策减免标准:2023年承租实施主体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各实施主体对减免对象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协议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
  问:政策减免方式有哪些?
  答:各实施主体根据房租缴纳实际情况,可采取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现金返还等方式,具体实施可与承租户协商确定,确保政策迅速落实到位。
  问:减免流程
  答:各实施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上门服务、主动作为”的理念,深入贯彻“免申即享”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将减租政策落到实处。
  1.告知:实施主体要及时主动将减免政策、资格条件、材料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承租方。
  2.审核:出租方或产权方要认真梳理承租户信息,审核租赁协议、资格条件和减租金额等,将审核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审定。
  3.确认:根据集团公司审核情况,对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当面签订减租确认书,明确减免方式和减免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政策解释。
  4.落实:各实施主体根据审核确认情况,将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对涉转租的,督促转租方或直接落实到最终承租户。

查看详情 >>

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国有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5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的工作经历,履职业绩良好,或者在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首次担任专职外部董事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由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转任专职外部董事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首次担任兼职外部董事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
  (六)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