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English
|
无障碍阅读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个人中心
|
登录
|
注册
首页
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
互动
数据
咸宁
站群
首页
>
政策问答库
>
民政局
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能否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日期:2024-01-11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答: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婚姻登记机关方可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责任编辑:民政局
附件: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