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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规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同时,分为必选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有生态系统类型与面积、植被类型、植被盖度等19类,根据不同自然保护地在类型、保护对象、所处区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差异,可以自主选择参考性指标。在生物多样性方面,主要考虑了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方面,主要考虑了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土壤保持和碳固定等;在环境质量方面,主要考虑了水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声环境;在自然条件与灾害方面,主要考虑了气象、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火灾、生物灾害、海洋灾害等自然灾害;在人为活动方面,主要考虑了开发利用情况和污染破坏情况等。在技术方法方面,综合“天空地”各种观测技术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了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多种定性、定量技术方法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体系。在质量控制方面,规定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技术方法在数据质量、指标获取和成果精度等方面的质量控制要求。
  生态环境部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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