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的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4项基本原则:一是科学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能够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特征,服务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科学研究。二是层次性。根据目标和对象划分层次,进行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生态环境指标的量化表示和获取方法,形成层次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方法体系。三是代表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特点,根据生态环境监管需求,设置必选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可以对参考性指标进行增减,科学合理的设定调查与观测方法和频次。四是可操作性。指标在满足监管的前提下,确定调查与观测的技术方法是成熟、可行、易实施的。
生态环境部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