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昌强报道:12月2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万学斌率队赴咸安区,调研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等“四位一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组副组长史芳斌,总协调人陈同亮,副市长吴刚参加调研。
督察组首先来到咸宁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PPP项目施工现场。该项目于2018年投资建设,总投资额28.17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9.72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市政路网、涉铁路段、桥梁等市政工程,城市展厅、生态体育中心公建项目,堤路、退田还湖、水生态修复等涉水工程,湿地公园及绿道等景观工程,旨在打造服务城市发展的生态湿地。督察组详细听取项目总体概况和建设进展,高度评价项目推进,要求立足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加强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建设,打造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桂花镇辉辉采石场已于2015年10月份关停,属于政策性关闭矿山,其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于今年5月完成验收。督察组实地查看治理现场,详细了解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情况。督察组要求,要态度鲜明,坚定不移推进相关矿山的关停和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克服困难问题,推进相关工作。要实事求是,分门别类、抓住重点、精准施策,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新模式、新办法,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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