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慈善会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款、物助力咸宁疫情防控。截至5月26日上午10时,累计接受并转赠发放疫情防控捐赠款2.39亿元、捐赠物资36批次。在此,对各位爱心人士和爱心单位的善行义举深表谢忱并致以崇高敬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捐赠人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是市慈善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凡通过市慈善会捐赠款、物的爱心人士、爱心单位,请与市慈善会联系申领捐赠票据。
联系电话:0715-8139816 0715-8139658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民福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