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咸宁市民政局印发了《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发展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历经怎样的过程?
答:“十四五”时期,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民政保障民生连接民心的职责使命,努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进咸宁市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规划》,对于咸宁市民政事业立足新起点、谱写新篇章、构建新格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领导亲自牵头,全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注重对标衔接。市民政局党组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最新政策文件,注重做好与不同层次的民政上位规划相衔接,尤其注重与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目标的建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衔接。三是注重调查研究。2019年底,规划编制工作专班赴6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考察学习,察看全市民政发展亮点与短板,为《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规划》初稿形成后,市民政局各位局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召开了县(市、区)民政局局长专题座谈会,函询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初稿文本。2021年8月27日,组织《规划》评审会并结合评审专家建议进一步修改。2022年1月2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刚审核签批通过了《规划》。2022年2月16日,咸宁市民政局印发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答:“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强基础、兜底线、抓改革、促创新”为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国家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着力改善民生,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明显,为咸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咸宁市民政局先后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尽管“十三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发展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二是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三是民政队伍服务手段不够多;四是民政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
三、进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怎样的发展形势?
答:“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的五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新阶段、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发展形势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新征程党和政府的民政之托。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就如何更好发挥民政作用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围绕民生保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民政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开启发展新征程,需要民政持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发挥民政工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新阶段民生保障的百姓之盼。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强烈,生存需要正向改善需要、发展需要拓展,物质需要正向服务需要、精神需要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民生需求不断增长。围绕低保、特困、低收入群体、孤残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留守老人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需要进一步通过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等,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围绕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安享幸福晚年。围绕群众对社区生活品质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社区生活更便捷、更舒适、更和谐,使城乡社区成为人民群众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围绕群众对逝有所安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深化殡葬事业改革,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发展,推进移风易俗。围绕群众对社会参与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围绕群众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需要进一步积极引导和规范相关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创造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新时代民政服务的方法之新。“十四五”开启的民政事业发展新阶段,将使民政工作系统地从单纯的社会事业向事业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以及高效联动转型。要着力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养老、智慧社区等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服务,推动民政工作在各领域运用“数字化”思维升级民生保障与服务,让“数字化”成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要着力推进民政“数字化”建设,打破信息壁垒,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民政资源整合、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智能、精准、高效的民生服务和保障。着力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机制,改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民政服务管理新格局。
四、“十四五”时期,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十四五”时期,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民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着力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咸宁全面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十四五”时期,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党委领导,多方参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五、“十四五”时期咸宁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聚焦特殊群体,大幅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切实提高基本社会服务质量;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民政事业发展体系。全市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努力为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咸宁经验,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六、《规划》主要任务板块如何考虑及布局?
答:谋划好“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是规划的主体核心内容。主要任务的核心是“三基”“五大工程”。
“三基”,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是对民政基本职能的概括,也是《规划》编制的基本逻辑,《规划》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对标“三基”职能。
“五大工程”,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层建设工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七、“十四五”时期,发挥好“三基”职能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完善民生基本保障。提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体系,完善“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5个方面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牢牢把握咸宁市基层社会治理的规律节点,提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促进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加强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等6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突出党建引领、体制创新、共建共治,构建形成市级统筹、县级推进、乡镇强基固本的治理链条。
三是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聚焦群众关切,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提出了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等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服务体系,使人民生活更加便利,以机制创新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
八、“十四五”时期,“五大工程”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工程:积极向上争取和统筹地方资金支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继续推进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构建 24 小时全生活链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大于30平方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层建设工程:推进辐射式、嵌入式、小微式、互助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层分级建设,在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方面开展连锁运营和标准化管理,确保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100%。
三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通过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提档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合理布局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所有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都能提供医养服务。
四是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一是推进普惠养老床位发展。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争取国家项目,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二是组建咸宁康养服务集团。整合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整合空置公租房、党政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社区小区公服用房、国企物业等通过划转等方式无偿或低偿划转用于养老服务,组建咸宁康养服务集团,打造成既能保障基础、又能辐射带动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五是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殡仪馆3-4所,提高基础服务能力;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208个,覆盖所有县(市、区)及60%以上的乡镇中心村。
九、“十四五”时期,民政治理能力建设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提出了推进文化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和夯实民政工作基础等4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和发展民政文化内涵。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民政领域地方立法研究。建立智慧民政服务平台,将“互联网+”嵌入各项业务。实施民政工作强基工程,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十、“十四五”时期,民政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有哪些?
答:“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建设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15.19亿元。从项目类型看,养老服务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6.24亿元;殡仪馆建设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0.86亿元;公益性公墓(打捆类)15个,计划总投资6.76亿元;儿童服务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0.66 亿元;流浪乞讨救助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0.1亿元;社会组织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0.57亿元。
十一、规划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大政策扶持,拓展资金渠道,强化项目支撑,完善民政队伍提升机制,健全实施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出台细化政策举措,保障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增加民政事业投入,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拓展投入渠道。将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重大项目库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库,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将规划中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