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二五”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和“十三五”归集、使用计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的开展为抓手,不断创新管理理念,优化服务成效,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创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稳步增长,贷款规模做大,管理规范有序的新局面,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住房保障作用。
一、“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一)“十二五”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态势良好。
1、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全市新增归集38.32亿元,完成省分任务的306%,同比增长376%。其中市直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13.86亿元,同比增长324%。
2、住房公积金个贷情况。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94亿元,完成省分任务的337%,同比增长386%。其中市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20亿元,同比增长318%。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市实现增值收益17691万元,完成省分任务的353%,同比增长615%。其中市直实现增值收益7279万元,同比增长588%。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归集扩面稳步推进。中心紧紧围绕稳步扩面的思想,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方式,推进归集扩面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制定扩面目标和工作计划,将扩面任务具体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逐步摸排全市各单位缴交情况,巩固已建制单位、督促有意向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当提高缴存基数、比例,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覆盖面广、受众多、宣传效果好的特点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力。主动做好上门一对一政策宣传和服务,调动广大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三是明确公积金缴存基数,规范管理行为。中心分别出台了《关于规范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咸公积金[2014]13号)、《关于调整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咸公积金[2015]3号),明确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限高保低的标准,促进了扩面建制的平衡发展。
2、使用效力逐步提升。中心多措并举,逐步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放宽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政策优惠。一是贯彻落实系列新政,全面提高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通过降低贷款准入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降低首付比例,全面放开装修贷款、提取,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代际互认等系列举措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新增租房提取、因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在提高资金的使用率的同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三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强服务体制创新,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业务手续,方便职工办事。四是结合现阶段房地产发展形势,创新工作思路,与市担保集团联合推出了“大众创业安居贷”这一创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牌。普通购房者只需要补缴两千元住房公积金(来咸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购房只需补缴一千元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跟商业贷款利率相比,可节省高达45%的利息支出,受到了公众的一致好评。
3、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化风险点,明确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制度和管理队伍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确保快速、高效、准确发现纠正违规问题,切实防范潜在资金风险。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在业务办理和经费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三是加强业务管理。完善提取业务事后监督制度;建立“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四是设置监督意见箱和意见簿,公开监督电话,开通网上监督平台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评价、建议,并随时根据意见及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4、管理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中心致力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创建文明窗口为抓手,推动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职工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各项服务工作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将制度细化、量化,纳入考核范畴,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二是优化和统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规范,通过推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优质的服务环境赢得缴存职工对公积金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服务大厅新配置了大屏幕显示屏、沙发、饮水机、填单台,方便职工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四是信息化建设加强,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实现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所辖县市区的全覆盖和业务管理全覆盖;建立了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基本上实现了中心工作网站、12329服务热线、微博微信和营业网点多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二、“十三五”期间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目标
(一)“十三五”归集、使用预期指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预期指标。全市新增归集50亿元,完成省分任务的100%,同比增长30%。其中市直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16亿元,同比增长15%。
2、住房公积金个贷预期指标。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5亿元,完成省分任务的100%,同比增长60%。其中市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同比增长30%。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预期指标。实现增值收益25000万元,完成省分任务的100%,同比增长40%。其中市直实现增值收益10000万元,同比增长35%。
(二)“十三五”工作规划
“十三五”是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心将坚持不断满足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的消费需求,扩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坚持认真贯彻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1、规范公积金缴存,扩大制度影响力。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以抓好非公经济扩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引导,营造建制工作舆论氛围,扩大制度影响力;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披露,增强工作透明度,满足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营造促进住房公积金良性发展的舆论环境。
2、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市住房市场变化趋势,提前预测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案,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需求,合理化解资金紧缺矛盾,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强化内部管控,完善廉政风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和定期内部稽核制度,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做好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
3、完善业务服务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便民设施,投资4000万元用于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设施建设,搞好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全面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投资800万元建设公积金网络业务服务平台,用信息技术服务广大缴存职工。
4、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贯彻落实公积金法律法规和管委会决策,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理顺对县市区办事处的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经费预算、资金调度垂直管理要求,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加强对县市区办事处资金风险、资金效率管理和业绩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奖惩机制。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和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终始把职工所急、所需放在工作首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打造一支高标准、高效能、高素质的公积金队伍,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