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咸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也是咸宁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的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质量强市战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16〕2号)、《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省局、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遵循经济、自然、社会三大规律和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坚持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忠实履行质监职能,积极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有效促进了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质量兴市战略持续推进
1。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完善了质量考核机制,出台了《咸宁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连续4年对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全市质量工作连续2年在省政府考核中取得A类成绩。崇阳县连续四年在全市质量考核中获得第一名成绩,崇阳县局受到县政府通令嘉奖。市政府将质量强市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高规格召开了全市质量大会,以顶层设计构建全市质量工作新格局。
2。精品名牌创建成效显著。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暨"质量服务进万企"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千百十"工程。认真落实《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大力宣传卓越绩效管理标准,推动50家企业建立卓越绩效模式,16家企业成为全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标杆。主动服务重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绿色崛起"、"六个一工程"制修订名牌培育计划。"十二五"期间累计创建湖北名牌91个,其中有效期内59个,2015年新增28个湖北名牌,创历史新高;16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加大名牌企业奖励力度,市政府连续五年对品牌企业给予奖励,共颁发奖金2300余万元。
3。标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10年以来,围绕温泉旅游产业发展,制定了4个温泉旅游系列省级地方标准,其中《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于2015年底上升为行业标准。2014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2015年围绕市政府百亿竹产业发展计划,积极推进国家楠竹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制定楠竹标准体系表和框架图,起草的《毛竹母竹造林技术规程》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赤壁市局坚持绿色质量标准,助推赤壁市获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二五"期间累计承建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33个(含国家示范区7个、省级示范区11个);发布地方标准15个,其中省级农业地方标准6个。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力度,全市共有5个产品获得国家地标保护产品。
(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得力
4。落实监管责任。以服务民生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着力从源头上保障消费品安全。全市产品质量稳步提升,2015年取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的好成绩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装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三方责任体系。争取市综治委、市安委会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纳入2015年综治管理和安全工作考核评分体系。着力强化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先后组织开展客运索道、电梯、CNG加气站、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5。强化专项检查。以消费品质量安全、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分别对儿童用品、水泥产品、纤维制品、车用汽柴油等重要产品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电梯、油气管道、燃煤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三大战役"。"7。26"荆州电梯事故和"8。12"天津滨瑞新区危化品爆炸事故后,先后2次专题部署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排查了隐患,提升了安全保障水平。
6。推进计量惠民。着力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加强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工作,组织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器专项整治,开展计量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鼓励经营者遵规守信。全面贯彻《节约能源法》,积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三)质监服务效能稳步提升
7。简化政务服务程序。推进政务改革,主动清理调整政务服务项目。2015年取消和调整7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并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对接服务工作。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行政许可窗口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一次性告知等管理制度。统一了文书格式,确保行政许可规范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行风建设公开承诺、行政处罚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审批流程,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实现当场办结,全面实施了"三证合一、一证一号"。对部分工业产品实施"先证后核",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落实惠企惠民政策,针对涉企服务项目多、多头进企业的现状,合理界定咸安分局和城区分局工作职责与区域,明确由市局城区分局具体负责咸宁高新区托管区域内企业质监监管、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实行一个口子服务。
9。推进质监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京山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检测机构分类改革。通城县、嘉鱼县已整合包括质检在内的相关技术机构,成立由政府直属的综合检测机构。市本级已完成特检、纤检技术机构划转到省级技术机构统一管理。不断拓展检验检测能力,2015年市质检所检验资质从956项增加至2183项,市计量所新增了心电监护仪、输液泵检等4项检定资质。稳步推进全市综合检测平台建设,检测中心已于2015年11月正式动工。
(四)质监事业发展卓有成效
10。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自2015年9月以来,认真学习领会省局领导提出的"四个突出"、"四个新突破"、"四个一流"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涉企收费改革等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拥护改革,服务大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项要求",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市局在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获得"优秀单位"称号。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做到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
11。积极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决策机制,先后出台《重大决策听取社会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党组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等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持续开展"亮盾行动",组织开展农资建材专项整治、汽车配件专项打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车用汽柴油专项检查、农机具专项检查以及妇儿用品专项监督抽查等活动,严厉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共查办案件457起,处理群众举报投诉47起,开展各类专项整治41次。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率先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日,加大质监普法宣传力度,市局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12。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连续5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法制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全体党员思想得到净化、党性得到了锤炼。突出问题导向,2015年对照省委巡视组在全省系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自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对违规公款消费等六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全市系统初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机关后勤保障、"三万"活动和精准扶贫、老干工作、综治信访、计划生育、政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十三五"时期咸宁质量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市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化,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特征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动力持续转型。咸宁作为"中三角"重要城市,正处于发展黄金机遇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综合优势转化期、"五化"协同发展加速推进期,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深度推进,经济总量和增长率位居全省前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咸宁的发展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优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有利于我们发挥后发优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有利于我们乘势而进,全面升级发展引擎。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战略,有利于我们拓展发展动力和空间。内陆核电蓄势重启,幕阜山片区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有利于我们提升发展质效和整体水平。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强省建设全面推进,有利于我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全市上下主动谋事、认真干事、努力成事的激情高涨,展现了竞进有为、大有作为的精气神。历史和人民不容许我们错过黄金机遇,我们必须因势利导、砥志砺为,奋力拓展发展新优势。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宏观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实现弯道超越的任务艰巨;有效需求不足,动力转型缓慢,推动经济发展稳中竞进的任务艰巨;咸宁产业层次总体偏低,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艰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增多,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任务艰巨。
当前,咸宁质监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发展不够。由于经费的制约,特别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技术装备缺乏,实验室满足不了需求,检验检测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质监整体队伍的文化总体程度偏低,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一专多能"人才,不仅制约了质监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咸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咸宁仍处于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大变局之中,我们必须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三、咸宁质量技术监督"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三个转变"重要思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坚持不懈抓质量、保安全、调结构、促发展、强质监,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着力构建大质量格局和质量共治工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力度,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成国际生态城市,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强而优"的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大局意识。必须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质监事业发展,把质监事业的工作理念、工作重心、工作目标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以建设质量强市为己任,准确把握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力争在主战场上有所作为,在大变革中健康发展。
--坚持服务为先。必须准确把握质监事业发展定位,毫不动摇地服务发展、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建立新的职能架构,探索新的履职方式,理顺权责机制、强化职能职责,增添市场活力、释放发展动能。转变工作重心,把服务作为核心工作,围绕服务抓决策、抓落实、抓考核,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实现从"收费服务"向"公益服务"根本转变。
--坚持底线思维。必须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监工作不可逾越的红线,心无旁骛、聚神聚力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以强有力的手段落实从严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发展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将改革创新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基本动力,顺应改革大势,准确把握和不断适应新常态,坚持"改、建、管、治",深入推行流程再造、简政放权和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质监发展新理念,不断推进质监事业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质量服务、质量技术、质量监管的改革创新推动本地区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万众创新。
--坚持强基固本。必须把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作为质监事业发展的根本,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的协同发展、融合发展为支撑,推动各项质监工作稳步加强。切实加强和改进质监部门自身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质监文化建设,提高质监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全省全市质量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咸宁市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以建设质量强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进"质量时代"为己任,坚持不懈走改革攻坚之路、创新驱动之路、开放合作之路,着眼于建立统一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综合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责任追溯体系,突出工作机制创新、检测服务能力提升、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产业标准联盟、大数据质量诚信网建设等五个方面重点,力争到2020年:我市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创新明显加强,质量工作重点改革基本完成,质量安全根本改善,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能力显著提高,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居全省质检系统前列,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推动我市基本建成质量强市、实现以质量为驱动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咸宁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推动发展质效进位,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十三五"时期全市质监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质量大会精神,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基本建成质量强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支持1-2县市(区)创建"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二)全面提升质量供给。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支持各县市区以高新区、开发区、产业集群为主体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进品牌价值测评,有效提升品牌价值。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到2020年,监督抽查覆盖率逐步扩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构建具有咸宁特色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重点推动物流、金融、旅游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广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节材产品认证,强化能源计量服务管理,不断改进环境质量。
(三)夯实四大质量基础。积极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改革发展和基础建设,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和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或参与国际、全国、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争取标准制定"话语权",争创全国、全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支持产业集群企业组建技术标准联盟,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着力打造一批"咸宁标准",争创"全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进标准化立法工作,完善城市标准体系,创建《国际生态城市标准体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咸宁市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测资源信息共享,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实施政府购买质量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织牢质量安全底线。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发展的观念,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监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着力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保住基本、兜住底线。
全市"十三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和目标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咸宁)湖北名牌对GDP贡献率 15% 25% 预期性
贯彻卓越绩效模式企业数量 50家 200家 预期性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 5个 10个 预期性
可比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5% 预期性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0。38 <0。29 约束性
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 / 95% 预期性
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 / 95% 预期性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数量 1项 20项 预期性
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 / 90% 预期性
制修订地方标准,总数 35项 50项 预期性
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数量 1个 1个 预期性
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产值 0。4亿 1亿 预期性
五、"十三五"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战略举措
第一,贯彻质量强市战略,构筑大质量工作格局
咸宁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必须树立大质量意识,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一)完善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在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咸宁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质量发展和质量强市建设要求的"大质量"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各有关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强市的合力。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议事机制,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拟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改进我市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透明性、引领性。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质量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在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质量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我市质量发展指标评价工作,加强对县市区和行业的质量评价,按照大质量的理念编制《咸宁质量状况白皮书》。
(三)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质量"工匠"意识、积淀咸宁质量文化底蕴,将咸宁质量文化精神转化为社会、企业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注重提高中小微企业、个体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加强咸宁城市质量精神的提炼与传播。开展质量诚信教育,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和公众重视质量、关注质量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曝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倡导和构建质量文化,使各行各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的全体社会成员都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质量、诚实守信、追求卓越、创造完美、服务社会" 的社会风尚。
加强质量调查研究,汇集系统内外智力资源,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政策研究成果,提升质量政策文化软实力,为党委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提高质监部门话语权。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绿色"质量理念作为质量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贯穿始终。继承和发扬优良的传统文化,保持鄂南文化的独特性和个性。
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构建重信守誉的市场环境、共享共治的舆论环境、质量优先的文化环境。不断丰富"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加强质量文化展示厅和计量、标准科普文化基地建设,打造质量文化宣传名片,展示咸宁质量发展成果。创新质量文化宣传举措,编印质量工作宣传刊物,编制中小学质量教育读本,开展针对产业工人、一线劳动者的质量教育培训和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开展"咸宁名牌"、"鄂南质量人物"、"卓越质量标杆"等评选发布活动。
第二,加强质量建设,全面提高质量供给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促进我市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保证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放、管、治"相结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推进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以服务民生为导向,加强对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着力从源头上保障消费品安全。重点抓好三个行动:
(一)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力较强的专、精、特、尖型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四大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支撑。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专项工程,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第三方质量技术配套服务,鼓励中小企业购买服务,形成技术配套服务社会化。每年重点选择100家企业,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开展质量问题诊断;导入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免费检测;开展标准制修订服务;帮助品牌孵化。
(二)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每年组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质量状况白皮书。全市每个行政区域每两年选择1-2个产业(行业),有针对性产品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将"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帮助产业集群区建立更加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示范、引领、带动产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逐步实现提升一个产品、做强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目标。 围绕《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目标要求,重点服务好以竹木深加工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重点工程,助推纺织服装、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行动。大力推动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和引领效应的示范项目(区)和示范企业。以创建"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为抓手,建立国家和省两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项目) 培育和创建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以政府为主导实施质量综合治理,围绕当地重点产业和集聚程度高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项目)创建活动,把重点建成优势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搭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技术服务,加强高危行业、重点产品及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效能。
第三,深化质监改革转型,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
采取"分层推进、分类整合、转型改制"的办法,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步伐。检验检测是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对地方产业创新发展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京山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分层级、全方位推进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县市质监层面,指导基层质检技术机构全部整合进入当地公共检测中心。市级质监层面,积极推进市检测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参与相近专业的纵向整合、辖区内的区域整合或进入市公共检测中心。
构建确保质量安全和推动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惩治机制。坚持"调研先行、充分协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确保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质量工作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以建设咸宁市质检中心为载体,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发展,全面实行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整合,逐步实现管办分离、转企改制。加强改革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更新、升级力度,推进重点仪器、关键检测设备的现代化进程,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加强检测机构建设,构建检测资源共享平台,以全市综合检测平台为基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型式评价实验室,努力形成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地方和区域中心实验室格局不断提升对中小企业检测的便利化服务能力。
第四,加强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推动国际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围绕着调整和优化检验检测认证供给侧结构,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市、县责任划分,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健全执法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以能力验证对比、双随机检查为主要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管理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一体化模式,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信息化手段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管的支撑作用,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信用体系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提高行政监管的可靠性和公信力。
第五,落实名牌推进计划,品牌引领产业升级
大力实施品牌经济战略。有效扩大品牌数量,提升自主品牌市场价值。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建立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推动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加强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名牌的推荐,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品牌融资合作业务。围绕品牌培育重点工程,加大品牌创建设力度。在制造业品牌工程方面,培育1-2家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品牌企业,8-10家国内知名、行业领先品牌企业,建设20-30家自主品牌梯队,80%以上大中型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大型制造业集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力争1一2家企业入选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在农产品品牌工程方面,强化幕阜山连片地区品牌培育,发展2-3家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品牌;重点培育发展茶叶、油茶、楠竹、桂花、水产、苎麻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创建省级、国家级知名品牌。争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百强。在服务业品牌工程方面,以旅游、传媒、文化、商务、医疗、健康服务、社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发展8-10个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
到2020年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和目标
目标名称 指标和目标值
国家级质量强市示范市 1个
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标杆 2个
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1-2个
省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2-3个
参与产品质量提升活动企业 50家
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 80%以上
贯彻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 100家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 200家
树立长江质量奖标杆企业 1家
培育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2-3个
有效期内湖北名牌 100个
湖北名牌对咸宁GDP贡献率 25%以上
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名牌 8个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30项
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
第六,开展标准化拓展升级,实施标准引领计划
开展全市标准水平调查,健全地方标准工作咨询、论证、验收、评审专家管理体系,建立全市标准化专家库;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围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等方面,每年制定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实施一批标准化提升工程;促进企业采用国家、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建立"绿色标准"和"国际生态城市"标准工作体系。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着力完善农业物资条件、基础设施、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市场贸易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推动国家第九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
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制定的示范试点工作。
积极拓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建立完善细化、深化生产性服务业分工的质量标准与行业规范,进一步制定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建立健全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体系,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实现标准全覆盖,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
探索开展涉及农业农村、社会、生态保护、旅游、现代物流和节能减排、文化、政府管理等服务标准化工作;跟踪推进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创建和申报。建立和完善资源、能源与环境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推动资源节约的先进技术标准、领跑者能效标准、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取水定额标准、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标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
推动和指导嘉鱼华亿通橡胶有限公司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制定其行业领域内的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教育、卫生、人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指导推进国家级咸宁枫丹公交和崇阳政务服务中心及2个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建设;并积极培育和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申报。全力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在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等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试点项目。
第七,全面落实计量发展规划,提升计量服务水平
"十三五"期间全市计量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法制计量建设更加健全,民生计量工作更加有效,科学计量基础更加坚实,工业计量和能源资源计量得到切实强化,计量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升。计量监管体系和量传溯源保障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建设需要,计量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初步形成有效支撑咸宁主导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计量检测服务体系。
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计量检测对实验室面积、试验场地和实验环境的要求,全面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统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满足计量能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夯实企业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方面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分级管理的计量检定、检测信息平台。完善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措施,强化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管,建立计量诚信和计量失信"红、黑名单"数据库,及时收集、定时发布,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全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创建200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全市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98%。
第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风险防范,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一)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坚持从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抓起,严格准入审核,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净化电子商务产品消费环境,促进电子商务新业态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联系点制度,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托监管技术创新,进一步健全缺陷产品管理机制,促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积极推进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健全缺陷产品信息收集与反馈平台,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和技术手段。扩大召回范围,督促企业主动召回消费品类缺陷产品。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和细化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机构职责,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标准,引导和支持电梯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市、县政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建立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行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基于企业风险管理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制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全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推进特种设备网格化管理,完善全市数据库补充更新,实现监察、检验、行政许可和综合管理等多个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重点开展对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加强重大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省市安委会控制目标,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将监管重心向源头风险防控延伸,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全力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源巡查制度,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收集、分析、整理、输出自动化,提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能力。搭建安全风险预警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实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产品伤害监测报告制度,引导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督。推动质量工作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加强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合理的补偿。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生、传播、控制规律的研究,总结和推广管控经验,提升企业和消费者抵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以企业质量信用为基础,构建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加强征信机制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多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和社会监管。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总编辑1